2013年上半年,陕西省环保部门开出渭河流域水污染“生态罚单”1.4亿元,其中西安市因渭河干支流污染超标,需缴纳污染补偿款1742万元。咸阳市因渭河干流污染超标需缴纳补偿款540万元。
补偿款用于生态修复
据悉,今年这1.4亿元的渭河生态补偿金将于年底结账,上缴省财政,用于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和群众饮水安全工程,以及奖励水质改善明显的设区市关闭污染企业、开展生态修复等工作。
同时,渭河干流沿线的宝鸡、咸阳、西安和渭南4市,近年来也执行了面对各区县的渭河水质污染补偿考核,补偿标准由各市具体制定,各区县分界断面也都参与考核。今年上半年,各市向水质超标的区县开出了1.2亿元“罚单”,其中宝鸡市就对辖区内各区县开出了1亿元。
渭河干流主要污染物持续下降
监测数据显示,渭河干流主要污染物持续下降,杨凌以上断面稳定在类水质,水质良好;杨凌以下断面水质类别虽无明显变化,但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浓度下降幅度达5 %以上。主要支流中,新河和尤河的化学需氧量同比下降,尤河和 河的氨氮浓度同比下降。
尽管渭河污染治理工作成效明显,水质明显改善,但是还存在不少问题,城镇生活污水得不到有效处理,是制约渭河水质改善的主要因素,氨氮成为影响渭河水质的主要污染因子,同时,生态水的严重缺乏、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问题依然存在。
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李孝廉介绍说,今年是实施渭河污染治理三年行动的第二年,将继续通过全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抓好重点支流治理、完善应急预案及监测体系等措施,推动渭河治污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年内西安造纸厂将缩减至5家
渭河流域西安段共有19家造纸厂,其中5家达标排放。其余14家,西安从去年起开始陆续关停,包括位于沣东新城的11家。目前,10家已关闭,最后一家西安市蔡伦造纸厂忙碌的生产线也将于年内停下。届时,渭河流域西安段再不会有造纸业的超标污水排入。今年内西安造纸厂将缩减至5家。
记者了解到,今年西安市将建成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高新第二污水处理厂、纺织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以及临潼新区污水处理厂。这些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可达每天85万吨,届时可基本全部收纳西安入渭河的污水。
环保水务联合开展专项检查
超标排污企业须限期整治或依法取缔
近日,环保、水务等部门开展了涉河排污口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收水范围内超标排污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治,或依法关闭取缔。
本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涉及河沿线20个排污口,共检查企业31家。检查人员对各企业的基本情况、厂区管网走向、污水排放去向、污水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备案、演练、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检查。行动中还对河西岸大寨路对面1个黑水排放口(涉及 河以西、西三环以东、昆明路以南、富鱼路以北两平方公里)收水范围内的所有村庄、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排查,并对该排污口外排废水水质进行全分析,倒推判断,以确定产生污染状况。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仍存在未办理环评手续、三同时制度未执行、环境应急预案不完善等问题。下一步,环保部门将继续联合水务部门和各相关环保分局,就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强化环境监管,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对收水范围内超标排污企业,责令限期整治,或依法关闭取缔,切实解决废水直排 河问题,不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生态罚单”是陕西省3年前为促进渭河治理出台的“重拳”,对渭河干流沿线城市制定水质控制目标,以水质监测结果评价各市的污染治理成效,下游城市超标,将向上游城市缴纳补偿。
根据省级考核标准,渭河水水质化学需氧量每升超标10毫克以内,每超标1毫克补偿10万元到20万元不等,超标在10毫克以上,每毫克补偿30万元;氨氮含量每升超标在10毫克以内,每毫克补偿5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超标在10毫克以上,每毫克补偿150万元。
2010年,省环保厅首次对地处渭河干流流域内的西安、宝鸡、咸阳3市开出380万元的“生态罚单”;2011年这3个市又因渭河干支流污染超标,缴纳8990万元补偿款。截至2012年底,省市环保部门已开出1.32亿元的“生态罚单”。
[时间:2013-09-09 来源:西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