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打印:挑战现有知识产权保护版权问题

3D打印知识产权版权

  热映大片《十二生肖》中,成龙手戴一副白手套,摸了国宝十二生肖的头像,就把头像的数据扫描进了电脑。同时,他的伙伴利用一台神奇的机器将收集到的数据,瞬间就把一模一样的兽首制造出来……片中这一神奇的3D打印技术引来影迷们惊叹。科技发展带给生活无尽可能。3D打印技术不仅为医学、军事领域带来革新性发展,更在艺术、文物保护领域大展拳脚。如今,电影里神奇的3D打印技术已在成都出现,市民们也能零距离体验到3D打印的魅力。

  3D“仿制品”能与原作无限接近

  听闻“成都3D打印设计体验中心”进驻成都,市民可到这里参观体验3D打印技术,昨日记者专程前往这个位于金象寺路199号的3D打印设计中心探秘。一走进中心,可以看见一台连接在电脑上的小型3D打印机正在制作一个小礼品盒。成都3D打印设计体验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制作一个10厘米见方的聚酯礼品盒模型只需半个小时,经历扫描、建模、打印、打磨四个过程后,礼品盒就制作完成了。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3D打印的制作原理很简单,电脑设计好礼品盒三维模型,3D打印机根据模型一层一层地打印,最后就形成了一个立体成品,既节约时间又节约成本。”他说,以前设计一个雕塑品,大约需要4-6个月,但通过3D打印技术,周期可缩短为3-6周。

  与成都“入门级”3D打印相比,刚落幕的上海国际印刷周上,一家公司利用3D打印技术复制紫砂壶等名家艺术品,其精确程度令人吃惊。现场仿制的“仿古如意壶”跟原壶外形一模一样。该公司负责人透露,他们已在琉璃、水晶、青瓷、紫砂、翡翠、竹刻等多个领域有了大量成功案例。为让打印“仿制品”无限接近原作,该公司工作人员还会进行无数次打磨与修改。

  3D在文物保护上大有作为

  除了艺术品复制,3D打印的应用前景非常广阔,它在文物保护修复方面的应用也值得期待。据了解,三星堆博物馆就引入了3D扫描仪和3D打印机,用三维成像系统给文物建三维档案,可用于原文物的复制与修复。据悉,利用3D打印技术复制一件文物的误差不超过2微米,即便是专家,不通过特殊仪器也看不出差别。三星堆博物馆负责人介绍,以前仿制文物或修复文物,都必须要在原文物表面覆泥模,然后再做蜡模,会对文物产生一些污损。有了这套3D成像打印系统,只需将文物进行三维扫描,然后在电脑里做成三​​维图像,再用打印机打印就可以了,“扫描时间要长一些,打印只要10小时。”据了解,以往人工制作一件青铜器仿制品,一个工匠需耗时一个月。有了3D打印机,一个多星期扫描打印建模,再加一个多星期制作,“比原来节约一半时间,而且误差几乎为零。”

  在国外,一个叫温曼的人想法更大胆,他设想将所有世界文化遗产中的雕塑杰作设计变成3D打印,最终提供给大家。他已获得位于瑞士的巴塞尔博物馆的同意,允许他没有任何限制的对雕塑进行3D扫描并在网络上与全球网友分享3D模型设计,任何人都可以下载和打印。

  3D打印快速发展版权问题也浮现

  科技与艺术的结合,可让百姓与艺术走得更近,但不少人也开始意识到利用3D打印技术无限制地、高品质地仿制、复制艺术品,打印下载3D文物模型,有可能让高科技造假变得更便利。而所涉及到的版权问题也浮出水面。接受记者采访时,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知识产权研究所教授、成都市版权协会会长张廷元分析道,3D打印技术对艺术的普及推广、文物保护等方面具有积极助推作用,对文化产业的发展也能带来巨大的好处,但3D打印技术的推广,却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负面影响。

  张廷元坦言,目前,著作权保护和专利保护两方面的法律,在3D打印领域存在空白,出现了真空地带。比如也许作者进行的是平面作品著作权登记,但3D打印却涉及三维产品复制。目前还存在知识产权法律上的漏洞。在此期间,和新技术快速发展一样,3D打印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纠纷也会激增。他说,利用3D技术对物品本身进行扫描和复制。如果产品是艺术工艺作品,如蒙娜丽莎杯子、装饰性铁门,版权将适用,因为作品可以和产品分离﹔但很多可能被复制的3D产品将不满足此条件,那么其版权将得不到保护。此外,销售现有物品的3D打印复印品,或许会侵犯外观设计权,但只有为了商业目的的复制才是一种侵权。为了个人使用目的复制产品的家庭用户,将不会侵犯外观设计权。如果复制商品不展现或不使用原始制造商商标,那么这种3D产品的复制很可能就不是假冒。

  3D打印技术挑战现有知识产权保护

  3D打印技术不仅是一次重大技术革命,更是对传统制造业的一次颠覆。数字化、智能化的3D打印技术的快速演进,正在颠覆人们的想象。大到飞机、房屋,小到假牙、眼镜,当传统制造业流水线上的产品都可方便快捷地通过3D打印技术复制时,知识产权制度也面临新的挑战。张廷元告诉记者,3D打印如同当年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普及,改变了图书、音乐市场和电影版权发行一样,它正挑战着传统制造流程中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各类工业制品和创意设计产品。这些产品将不可避免地被大规模盗版,知识产权保护难度将大大增加。

  张廷元指出,3D打印技术所制造的产品在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下,是否属于合法的制造行为?是复制行为还是侵权行为?目前存在不少争议。“3D打印作为新兴技术,其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尚未明确界定。不过,完全复制他人创意作品(智力成果)是不可取的。”他说,当3D打印机组合3D扫描仪使用时,知识产权问题就变得更为突出。扫描仪不仅可以复制外形,而且可以复制细节。此行为比抄袭专利或版权严重得多。人们方便、快速、低价制造任何物体的相同复制品的能力,对所有人,尤其是知识产权所有者有重大影响,并将影响到每个行业。他强调,3D打印机本身是技术发展的产物,只要使用合法的3D打印机,制造商则无需对个人用户的复制行为负责。

  张廷元说,在鼓励先进技术发展同时,注意不因新技术发展而损害权利人的利益,维护权利人与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他建议,为适应新技术发展要求,应尽快建立3D打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地方可以出台发展3D产业相配套的法规条款,与时俱进,正确引导产业发展,确保各方合法利益。

[时间:2013-08-12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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