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纸业6月26日晚间公告,公司日前收到兖州市财政局拨付的财政贴息124.24万元,兖州市环境保护局拨付的环境治理资金842万元,兖州市新兖镇财政所拨付的项目财政贴息970.788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前两项政府奖励资金将作为公司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第三项资金系已建成项目的贴息资金,项目在建期间已资本化利息金额456.9万元作为递延收益处理,按照资产使用年限分期摊销进入损益,剩余513.89万元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表示,奖励资金的计入不会对公司在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所做的2013年1-6月业绩变动范围的预计造成影响。
[时间:2013-06-28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