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展非报刊类印刷品医药广告集中执法

上海非报刊类印刷品医药广告

  5月下旬以来,工商金山分局对金山区各类医疗机构、药店、保健品销售专卖点、医疗器械体验点、咨询或销售门店摆放、张贴的印刷品医药广告开展紧急清查,重点检查四类广告违法行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患者(消费者)、医生、专家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出项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的内容;普通食品、保健用品、消毒用品宣传药用功能或诊疗功效;未将法定审查核准擅自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或擅自篡改批准内容发布。
  
  截至6月14日,区工商部门共检查印刷品医药广告发布场所149家,收集各类印刷品医疗广告47份。其中发现涉嫌违法印刷品医疗广告8条,对上述涉嫌违法的广告工商部门已依法进行了处理。

[时间:2013-06-17  来源: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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