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起因非法经营印刷纸箱业务而受到工商机关处罚的非诉执行案件,在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行政庭法官的人性化调解下,不仅使企业恢复了生产,而且保住了20多名职工的饭碗。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连云港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为某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印刷纸箱,连云港工商局连云分局依法对其处以没收违法经营的印刷机和1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工商部门在履行催告程序后,向连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在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行听证后,依法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
裁定后,该包装公司申请补办了《印刷经营许可证》,并已主动缴纳了罚款。可是,如再没收印刷设备,企业将面临关闭,20多名职工将丢掉饭碗。了解情况后,办案法官考虑到公司生产设备是保障企业经营的关键,于是,提出以保留设备、缴纳机器设备折价款的方式,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调解方案,被双方接受,从而既保证了工商机关依法行政,又保住了20多名职工的饭碗,实现了各方都满意的效果。
[时间:2013-05-30 来源:江苏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