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按金额大小规范公务印刷

印刷采购,公务印刷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3年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国机采﹝2013)1号)相关规定,发文规范系统内印刷工作。

 
  工信部要求,部机关本级及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单次或批量印刷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印刷项目,可以自行选择印刷企业。金额在2万~120万元的项目,必须到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企业印刷。金额在120万元以上的印刷项目,必须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在定点印刷企业的选择方面,金额2万~20万元(含)的项目,可自选定点企业。20万~120万元(含)的项目,必须选3家以上定点企业进行密封报价,其中至少1家企业由中央政府采购网随机抽取产生。

[时间:2013-05-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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