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子中突然冒出个印刷厂,而且平时还关着门,原来,这印刷厂竟做着非法制造发票的勾当。昨日,柳南区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判处嫌疑人皮某、覃某犯非法制造发票罪,分别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2年,并处罚金7万元和5万元。
租客开印刷厂
2012年5月中旬,家住柳南区太阳村某屯的黄某将位于村中的一处住宅出租,在住宅的大门上,黄某贴上了出租的告示并留下其老公袁某的电话号码。几天后,一名男子拨打电话,称要租房子。袁某随即将消息通知黄某。6月1日,租客皮某来到黄某家中,与黄某签了一份租房合同,双方约定皮某租下太阳村某屯黄某的一处住宅,租期两年,月租金2500元,皮某称自己租房是要开加工厂。
几天后,一部卡车停在黄某的出租房前,车子上装满了各种机械设备,看到对方调试的机器有“印刷设备”等字样,黄某夫妻才知道对方租房是用来做印刷,但是具体做什么,夫妻二人并不知晓,因为设备安装完毕后,房子的大门便一直关着,很少打开,只是每天路过这里的村民都会听到“印刷厂”内传出机器轰鸣的声音。
院子里满地发票
2012年9月3日,天气变热,想着自己出租房内有几盆花没有来得及搬走,黄某来到“印刷厂”内,走进院子,黄某发现,出租房院子里堆了几堆没有包装好的发票,由于并未意识到对方在从事非法行为,黄某并没有在意,直到一个星期后,民警将“印刷厂”查封。
2012年9月15日,柳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经过事先布控,将皮某位于太阳村某屯的非法制造发票窝点一举捣毁,当场将皮某、覃某等嫌疑人抓获归案。民警在现场大厅内缴获了“南宁市餐饮定额发票”2.7万份、“百色市服务娱乐文化、体育专用发票”2000份;青海省国税局通用税票2.8万份;广西国税局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1.8万份及其他发票若干。上述发票均为加盖有关部门合法印章。在另外一个房间内,民警还发现了大批未来得及加工的纸张、染料等原材料。
[时间:2013-04-24 来源:广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