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鸿博印刷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尤丽娟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美妹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雄坤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是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55.0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支付货款、职工薪酬及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等支付的现金等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33.90%,主要原因是本期营业收入尚未回款所致。

  (3)、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1195.27%,主要原因是购置固定资产待抵扣进项税增加等所致。

  (4)、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31.26%,主要原因是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84.83%,主要原因是随着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0.28%,主要原因收到政府相关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147.49%、35.21%,主要原因是本期取得银行贷款、上年同期支付股利等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09年12月26日,公司与邓正栋、无锡市正栋电脑纸品厂(以下简称“正栋厂”)就收购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双龙”)60%股权及在符合条件时拟收购正栋厂所持无锡双龙40%股权达成框架协议。2010年1月2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邓正栋、正栋厂正式签署《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根据约定,以前述60%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为前提并自2010年1月1日起算的两年半内,正栋厂及邓正栋先生对公司利润作出了承诺并承担一定的经营责任,公司在条件达成时应履行收购剩余40%股权义务。2012年6月30日为经营责任期的到期日,目前公司与正栋厂就其所持有的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剩余40%股权是否收购问题正在商讨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双方尚未对该事项达成最终一致意见。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作后续进展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5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在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以举手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前2天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在取得与会全体董事认可后,本次董事会临时增加一个议案《关于向四川雅安地震灾区捐款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尤丽娟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选黄志雨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提名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其中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总人数超过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黄志雨简历

  黄志雨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湖南经济科技学院经济信息专业,大专学历,中级程序员,现任本公司子公司鸿博(福建)数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彩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志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张学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张学清简历

  张学清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福建省经济专业第六、七届高评委委员。先后任宁德地区商业局副局长、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专员、福建省物价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福建省八届政协委员、福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常委,现任福建省税务学会会长、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学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学清先生的任职资格需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不同分工,制定高级管理人员(未含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1)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薪酬为:35万元/年。

  其中基本年薪为20万元/年,绩效年薪为15万元/年。

  (2)公司副总经理(销售)薪酬标准为:35万元/年。

  其中基本年薪为20万元/年,绩效年薪为15万元/年。

  (3)公司副总经理(经管)薪酬标准为:35万元/年。

  其中基本年薪为20万元/年,绩效年薪为15万元/年。

  (4)公司副总经理(营销)薪酬标准为:45万元/年。

  其中基本年薪为25万元/年,绩效年薪为20万元/年。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另行发出,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四川雅安地震灾区捐款的议案》。

  鉴于目前四川雅安地区发生的强烈地震,造成严重的灾难。为积极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为灾区人民早日重建家园而献上一份爱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四川雅安地震灾区捐赠现金2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6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在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八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文敬先生召集并主持,以举手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8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3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3日上午9:30

  (三)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8日

  (四)会议召开地点:福州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选黄志雨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选张学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候选人简历详见巨潮资讯网2013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3年5月8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3年5月10日9:30-11:30、13:30-15:30。

  (二)登记地点: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李娟 闫春江

  3、联系电话:(0591) 88070028;传真: (0591) 83840666

  4、邮政编码:350002

  特此通知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9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四川雅安地震灾区捐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4月20日8时2分,四川雅安芦山县地区发生7.0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切实履行公司社会责任,支援灾区人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经公司2013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四川雅安地震灾区捐款20万元;

  另公司董事长尤丽娟女士个人捐款12万元,公司董事尤友鸾先生个人捐款8万元。公司及董事个人捐款共计40万元。目前上述捐款已由福建省慈善总会接收。

  公司将继续关注地震灾区进展情况,积极为灾区人民献上一份爱心,为灾区重建尽一份绵薄之力。

  特此公告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时间:2013-04-24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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