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税务表证印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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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税务表证印制服务

  2、招标编号:shcg13-10078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上海市税务表证印制服务项目共有145个品种(具体品名、需求数量和技术规格见附件)。项目共分4包(详细内容见附件)。投标人可以对其中的任何一包或1-4包同时投标,但只能中一包,每一包必须单独制作投标文件。中标的4家供应商从2013年4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同时作为本市税务表证印制服务定点供应商,承接上海市税务表证印制、运输、保管和服务。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服务地址: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税务分局实际使用地点。

  5、服务期限:2013年4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交货时间:原则上接到用户订单后天交货,特殊情况另议。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信封生产监制证书、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6、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3年03月01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03月21日00:00:00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接受投标、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网上接受投标时间:2013年03月11日00:00:00至投标截止。

  2、纸质投标文件接受时间:2013年03月26日09:00至投标截止。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03月26日(星期二)10:00,(以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网上投标地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shzfcg.gov.cn

  2、投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405室

  3、开标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采购中心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和电子邮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54号4楼

  邮编:200011

  联系人:王惠雯

  电话:021-63185562

  传真:021-63185569

  Email:whw@shzfcg.gov.cn

  采购人: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肇嘉浜路800号1008室

  邮编:

  联系人:丁鸿卫

  电话:54679568-10085

  传真:54906292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4月15日

[时间:2013-04-16  来源: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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