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2013年两个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新闻出版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委托,对 2013年法兰克福书展中国展台设计搭建及2014年-2015年循环使用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1. 项目名称: 2013年法兰克福书展中国展台设计搭建及2014年-2015年循环使用服务

  2. 招标编号:1341STC40161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招标内容:2013年法兰克福书展中国展台设计搭建及2014年-2015年循环使用服务

  5. 项目建设地点:德国法兰克福国际展览中心

  6. 项目建设规模:500平方米

  7. 工期要求:2013年项目建设地点当地时间2013年10月8日16时前完工并通过验收。2014及2015年项目建设地点书展开展前一天16时前完工并通过验收。

  8. 投标人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

  (一)基本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本国实施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 ) 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展览或其他相关经营内容);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体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联合体申报要求:

  4)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

  5)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组成单位均须满足基本资质要求;对于特殊资质要求中的任一项,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具有上述资质。

  6)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该联合体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9.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含招标文件邮寄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单附言处请注明“ 40161标书款”,并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10.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每天0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11.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30层)。

  12. 投标人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传真形式发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问题电子文档发送至zhangjing@sinosteel.com

  13.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4月27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4.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须密封后在开标当日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 开标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16.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发布。

  招标人名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 编:100080

  联 系 人:范丽(购买标书)、张静、陈俊

  电 话:010-62688226(购买标书)、62688212、62688251

  传 真:010-62688250

  电 子 邮 箱:zhangjing@sinosteel.com

  开 户 名 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 行: 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

  帐 号:3350 5603 7575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4月7日

[时间:2013-04-08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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