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印刷行业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评选程序

印刷企业印刷业科技创新

  1.申报单位向所属各省(区、市)印协、中国印协各分会提出申请,各省(区、市)印协、中国印协各分会和中央单位按照程序向中国印协推荐;鼓励印刷媒体积极推荐,印刷媒体推荐的成果,中国印协受理后要征求成果所在省(区、市)印协意见。

  2.各推荐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所推荐成果的审查工作,写出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后提交到全国印刷行业“讲、比”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秘书处。

  3.评审工作分初审和终审两个阶段,由全体评审委员会成员参加,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出席人员半数以上赞成评选结果方为有效。

  4.初审工作会议制定评选工作规则,并按照规则确定初审入围名单。

  5.终审会议听取初评意见,必要时请成果完成人情况介绍,经会议讨论,以无记名打分投票方式,产生评审结果,确定第二届全国印刷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入选名单,获得半数以上赞成票即为入选。

  6.评选工作根据宁缺毋滥原则,全国印刷行业科技创新成果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达不到要求,无推广价值的成果不予入选表彰。

  7.第二届全国印刷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入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最后确定。

[时间:2013-03-22  来源:必胜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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