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大数据”,是指因数据规模巨大,大到难以用我们传统信息处理技术合理撷取、管理、处理、整理。
“大数据”时代会引爆一场“哥白尼式革命”:它改变的不仅仅是信息生产力,更是信息生产关系。
我们现在的知识生产理念还是印刷时代的遗产。固守这种知识生产理念,强调知识生产的细化和专业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甚至只见树叶,不见树木。这种知识思维理念满足于微观知识的生产,缺乏宏观视野和意识。
近年来,“大数据”(big data)这个概念突然火爆起来,成为业界人士舌尖上滚烫的话题。所谓“大数据”,是指因数据规模巨大,大到难以用我们传统信息处理技术合理撷取、管理、处理、整理。“大数据”概念是“信息”概念的3.0版,主要是针对新媒体语境下信息爆炸情境的生动描述。
我们一直有这样的定见:信息是个好东西。对于人类社会而言,信息应该多多益善。这种想法是信息稀缺时代的产物。由于我们曾吃尽信息贫困和蒙昧的苦头,于是就拼命追逐信息、占有信息。我们甚至还固执地认为,占有的信息越多,就越好,越有力量。但是,在“大数据”时代,信息不再稀缺,这种成见就会受到冲击。信息的失速繁衍造成信息的严重过剩。当超载的信息逼近人们所能承受的极限值时,就会成为一种负担,我们会不堪重负。面对海量的信息,我们会产生一种无助感。“大数据”时代的提出正是基于对当下社会信息超载现象的宏观描述。
信息的超速繁殖源自于信息技术的升级换代。特别是新媒体技术的突飞猛进,使信息的生产和传播以惊人的速度扩张。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技术打开了信息所罗门的瓶子,数字化的信息失速狂奔,将人类主宰信息的能力远远落在后面。美国互联网数据中心指出,互联网上的数据每年将增加50%,每两年翻一翻,而目前世界上的90%以上数据是近几年才产生的。信息技术的高歌猛进,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引爆出海量的信息。而这些突然间生发出来的信息远远超出了人类的传统管理与控制能力,凭借人们既有的信息处理能力已经对付不了超速扩张的海量信息。2000年,数字存储信息占全球数据量的四分之一,另外四分之三的信息都存储在报纸、胶片、黑胶唱片和盒式磁带这类媒介上。2007年,只有7%是存储在报纸、书籍、图片等媒介上的模拟数据,其余都是数字数据。到2013年,世界上存储的数据中,非数字数据只占不到2%。面对这样的信息扩容,我们只能望洋兴叹了。
“大数据”时代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的。这种影响究竟有多大,我们现在还无法预料。哈佛大学定量社会学研究所主任盖瑞·金则认为,以“一场革命”来形容大数据技术给学术、商业和政府管理带来的变化,认为“大数据技术将触及任何一个领域”。“大数据”时代会引爆一场“哥白尼式革命”:它改变的不仅仅是信息生产力,更是信息生产关系。不难预料,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推进,它对人类社会的知识生产和传播的影响无疑也是革命性的。它改变的不仅是知识生产和传播的内容,更是其生产与传播方式。
我们此前的知识生产是印刷时代的产物。它是15世纪古登堡时代的延续。印刷革命引爆了人类社会知识生产与传播的“哥白尼式革命”,它使得知识的生产和传播突破了精英、贵族的垄断,开启了知识传播的大众时代。同时,也确立了“机械复制时代”的知识生产与传播方式。与印刷时代相比,互联网新媒体开启的“大数据”时代,则是一场更为深广的革命。在“大数据”时代,信息的生产与传播往往是呈几何级数式增长、病毒式传播。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媒介技术颠覆了印刷时代的知识生产与传播方式。新媒体遍地开花,打破了传统知识主体对知识生产与传播的垄断。新媒体技术打破了精英与平民之间的知识壁垒,改写了静态、单向、线性的知识生产格局,改变了自上而下的知识传播模式,将知识的生产与传播抛入空前的不确定之中。在“大数据”时代,我们的知识生产若再固守印刷时代的知识生产理念,沿袭此前的知识生产方式,就会被远远地甩在时代后面。面对汹涌无垠的信息瀚海,传统知识生产主体如同一个个信息孤岛,随时会有被淹没的危险。
遭遇“大数据”时代,知识生产如何应对?
首先,要有“大数据”思维理念。《大数据时代》的作者、牛津大学网络学院教授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认为:当世界开始迈向“大数据”时代时,社会也将经历类似的地壳运动。在改变人类基本的生活与思考方式的同时,大数据早已在推动人类信息管理准则的重新定位。所谓大数据思维理念,是一种全新的信息意识。“大数据”时代的信息规则,大不同于印刷时代。印刷时代的知识生产,强调在知识上做增量,追求知识的规模扩张,注重知识的初次利用。“大数据”时代则更加注重通过信息数据的再加工实现信息数据的“增值”,强调数据的“附加值”,甚至提倡从信息“噪音”和“废气”中淘宝。这些理念对于当今的知识生产和传播者来说尤其重要。我们现在的知识生产理念还是印刷时代的遗产。固守这种知识生产理念,强调知识生产的细化和专业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甚至只见树叶,不见树木。这种知识思维理念满足于微观知识的生产,缺乏宏观视野和意识。“大数据”思维理念,强调知识生产的宏观视野和规模意识,注重知识的集群效应和系统整合。
其次,需要技术的支持。信息是知识的载体。在“大数据”时代的信息矿床上从事知识开掘和传输,没有一流的技术支持,是难以实现的。大数据技术的战略意义不在于是否掌握庞大的数据信息,而在于如何对这些信息进行再利用。数据价值的关键是数据的再利用。收集信息固然至关重要,但远远不够,大部分的数据价值在于使用,而不是占有。如今,我们已经告别了信息稀缺的时代,我们现在的烦恼,不是信息的匮乏,而是信息的严重超载。在这种情况下,沿用既有的信息模式和技术能力,不但不能加分,反而会减分。为什么走在大数据技术前沿的都是一些互联网公司,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知识生产组织?技术乃是硬道理。大数据拥有者凭借卓越的技术支撑,可以高效地穿越海量的信息,从中打捞出信息的相关性,从中获得有价值的信息来,从而提炼出新的知识元素。
最后,要有制度上的保障。知识与权力往往是同构的。制度具有约束和激励双重效应。我们现有的知识生产制度仍然是印刷时代的产物,这种制度经过长期的沉淀和固化,已形成板结的权力结构,这种结构很难突破。这种结构性的制度在印刷时代可能是有效的,但在“大数据”时代就会变得低效,甚至失效。为此,需要有制度上的突破与创新,形成新的制度激励,才能有利于“大数据”时代的知识创新。
[时间:2013-02-22 来源:文汇读书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