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撕开腐败冰山一角 教材出版发行业大批贪官落马

  记者日前在山西、广西、江西、四川等省区调查发现,由于长期以来教材教辅被垄断发行,“潜规则”导致一些地方折扣回扣暴利惊人,使得原本在大多数人眼中并不起眼的诸如新华书店之类的出版发行单位越来越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一批批官员接二连三落马。出版发行“水”有多深?是谁造就了这个腐败链?我国部分省区市审计部门日前撬开了“冰山一角”。

  四巨贪:出版发行界腐败样本

  巨贪一:高生荣山西临县新华书店原经理。贪污公款700多万元。2005年初,高生荣因犯非法经营、单位行贿、贪污罪等多项罪名,被吕梁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巨贪二:侯福康曾任贵州省新华书店教材、教辅发行中心主任,贵州省新闻出版局机关服务中心原副主任。贪污受贿470余万元。去年底,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贪污罪判处侯福康无期徒刑。

  巨贪三:刘彻曾任湖南省新华书店财务部经理兼审计科科长。贪污千万元炒股,几乎血本无归,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74万元。去年初,刘彻被判处死刑。

  巨贪四:伍达仁曾任广西来宾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柳州地区新华书店总经理。因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去年底,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审计撕开出版腐败冰山一角

  以上揭示的是出版发行腐败的“个体”,其实,在这个腐败链中,人们同时关注的是谁造就了这个腐败链?腐败温床是如何产生的?从另一角度解读与新华书店密切相关的高校购书私分回扣现象,可谓“管中窥豹,略见一斑”。

  通过对江西省数十所高校的财务收支审计,江西省审计厅最近发现高校购置图书私分回扣问题严重,普遍存在截留私分现象。审计人员发现,部分大学图书购置回扣来源主要来自新华书店和一些直销书商。

  图书回扣,名义上被称为发行费,回扣比例一般为15%-25%,有的高达30%。新华书店和直销书商对高校图书发行费回扣一般采取两种形式:8%、10%或15%现金返还到学校财务处账上,另外10%左右直接送到学校教务处教材科或经办个人。

  据江西省审计厅教育处处长刘俊民介绍,通过对部分高校图书回扣跟踪审计,江西审计人员发现这些回扣最终有两个去向:一是上交学校财务处账上的图书回扣由学校财务处和教务处共同支配。二是新华书店、直销书商直接另给学校教务处教材科的图书回扣,一般由领导和经办人员分大头。

  刘俊民还披露了高校对购书回扣进行财务处理的几种方法:一是学校财务处收到8%-15%购书回扣一般挂列往来账,有少部分可能作学校事业基金增加。二是教务处收到的另10%左右直接形成账外账“小金库”。

  去年,四川爆出的高校购书腐败案与江西的情况非常相似:购书回扣高达30%,13所高校中36名干部或工作人员被立案侦查,3名县处级干部贪污受贿100万元以上,涉嫌犯罪总额高达1200余万元。

  切除“毒瘤”亟待从体制入手

  面对出版发行界出现的一系列不和谐现象,四川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郑君说,诸如购书回扣等高校教育腐败问题,原因在于学校权力缺乏制约和监督,权力一旦过于集中,就容易滋生腐败。缺乏制约和监督固然是一个方面,更根本的,还是当前教科书的垄断经营。

  记者综合有关专家的分析,归纳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教材教辅垄断经营,学校财务制度不完善,导致“暗箱”操作频发。原因很简单,一面是教育经费的来源多样化,而另一面教育系统的管理却长期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财务制度薄弱、管理不透明是新华书店等出版发行单位频频“出事”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监督管理形同虚设。就学校而言,因教育系统的经费属单位自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在每年的审计检查中大多是走马观花地查一下,很少深究,有时对发现出的问题、涉及的款项,只给予没收,并不提出规范性的整改措施。就新华书店而言,他们动辄面对的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消费者,在垄断体制下,在“出国游”、金钱、美色等糖衣炮弹攻击下,想不腐败都难。

  专家认为,要铲除出版发行界腐败现象的根源,最重要的还应从制度入手。一是打破垄断,走多元化。尤其是鼓励民营书业,以及外国资本注入中国图书发行,尤其是教材教辅发行市场。二是新闻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出台政策,制定最高限价。三是实行阳光操作。学校每年对当年教材教辅价格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监督,甚至教育、新闻出版部门每年举行听证会,来确定教材教辅价格。

[时间:2005-09-26  来源:广西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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