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的微博,又爆出了一件让人围观的事件。
一位咨询公司的女老总抱怨:“刚面试了个人,简历很漂亮,北大毕业,MBA。我约在咖啡店,结果俺买单,他丝毫客气都没有,饮料都是我端的,大男人家家的,这般不懂人情世故。注重细节,成就自己。”
与此同时,面试者也吐槽:“今儿我被通知面试。很奇怪没有在他们公司,而是选择了一家环境优雅的咖啡厅,后来发现面试官是一女的。我以为就是聊聊所以叫了杯柠檬水,没想到那女的点了一大杯拿铁。聊完了,那女的暗示我买单,还说一个男人应该大气些云云。我拒绝了,对她说:我是找工作,不是来相亲的……”
围观的群众分成了两派:一派支持女老总,或是认为和求职企业的见面,有必要事先投入以示真诚,或是认为男女之间的见面,男方应该保持绅士风度,没有必要计较得这么清楚;另一派则支持面试者,道理很简单,认为企业应该支付面试费用。
毫无疑问,我支持后一类观点,毕竟商业就是商业,否则,难道企业租下酒店的会议室搞招聘,还要应聘者支付租金?从这个角度上说,简单的事情被扭曲得复杂,本不值得一评,但是,该事件却折射出某些管理者的畸形逻辑,倒是可以评说评说。
商业的逻辑——小马不能拖大车
我们首先从商业关系的角度对这一事件进行考量。
商业关系有两层含义:其一,商业关系中出现交换的原因是双方认为交换具有必要性,即经济学原理认为的,交换使双方变得更好。其二,商业关系中的交换讲究等价,或者说强调支付对价。第一层含义比较清晰,但是对于第二层含义中的“等价”,大家却有不同理解。
在假设的完全竞争市场中,市场上每种商品的价格对供需方都一致,且因为供需方的市场力量有限,都被假设为“小原子”,商品价格不依赖于双方的决策,而是真实反映成本。这种市场中,大家都是现货交易,对于价格也没有争议,自然不存在冲突。
但是,完全竞争市场在现实中是根本不存在的,供需双方在市场上的稀缺性不同,市场力量不同,就会造成价格偏离成本。举例来说,某种商品如果非常稀缺,假如“共和国长子——两桶油”提供一个工作offer,其大可以要求竞价者提供更高的对价(例如,更高的学历、更好的工作经历、更好的关系人引荐),甚至可以要求竞价者为争取一次面试机会先行支付额外的成本(如在应聘成功前为面试官买一杯咖啡)。
偏离成本的溢价往往被看作是剥削,有的学者据此认为即使这种交易达成了合意,仍然是“不公平”的。正如哈佛大学桑德尔教授在探讨公正时,就举出了2004年哈利飓风横扫佛罗里达州时有商家乘机涨价(偏离成本)的例子,认为这种涨价虽然提高了商品交换的效率,但却有违社会公认的正义标尺。我一向不是市场原教旨主义者,所有,某种程度上,我认同这种观点,价格信号的浮动应该被限定在社会的正义标尺内。
但是,平心而论,一杯咖啡的成本真的没有什么了不起,也绝对达不到突破社会正义标尺的地步,为何我仍然坚持不主张应聘者支付呢过?其实,不是我不主张他支付,而是女老总提供的工作offer还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他不愿意支付,这就是市场力量角逐的结果,这就是商业的逻辑!
企业选人,人也选企业,本来就是平等关系,扭曲这种平等关系的只是一方过于强势的地位。
但是,如果自己不是两桶油之类的强势企业,也没有呼唤哈利飓风的能量,就应该放下姿态和人家谈交易,而不是端着架子提些不切实际的要求。否则,结果就是一拍两散,浪费了自己招人的时间和成本,何必呢?开着奇瑞在路上装英菲尼迪和奔驰宝马赛跑,实在是很无聊,也很危险!
感情的逻辑——一种关系一种角色
有人从礼仪的角度来审视这个事件,认为应聘者作为男人有失风度,那么,我们就再从情感的逻辑来分析分析。
情感的逻辑让人进入一种情感关系中预设的角色,并在这个角色中享受权力或承担义务。诚如这一个事件中,如果应聘者进入了“男人”的角色,他在当前的社会习俗下就理所当然地应该为“女人”买单。但是,我们再想想,他有没有必要进入这样一种角色呢?他究竟是来做什么的?毫无疑问,人家是来求职的,人家没有意愿进入那种男女交往关系(不一定是有关感情的)中为他预设的角色。
强盗逻辑是,有人会问:“你还是不是个‘男人’?”这显然是个偷换概念的伎俩,人家肯定愿意当“男人”,但在你面前就仅仅是个“求职者”,你不能因为人家选择当“求职者”,就认为“求职者”不是“男人”,他在自己心仪的女人面前,说不定比“男人”还“男人”。所以,一个情境说一个情境的事情,两性关系的法则不能被泛滥,不能因为个人身上的性别属性,就对人家乱施加义务。正如,你在足球场上竞技时没有必要告诉别人你会打篮球,但人家绝对不会因为你没有投篮就认为你没有双手。
进一步看,我倒认为并非女老总秉持这种态度,并非因为她逻辑不清,而只是一种“泛道德”习惯。其目正是将自己和别人带入有利自己的某种关系,并利用社会习俗形成的压力行利己主义之实。还别说,有人还真吃这套,换个人觉得面子挂不住了,说不定就把单买了。但这一事件中的求职者显然无比清醒,时刻谨记自己是来求职的,于是,他并没有履行那些别人施加给他的义务。
[时间:2013-01-07 作者:穆胜 来源:价值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