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府引入版权法例外条款,允许个人用户复制受版权保护的材料(包括电子书),到“任何媒体或设备”为自己的私人使用。不过用户仍被禁止去共享和传播这些材料。
该条款还计划给正在进行自己的“计算机分析”——所谓的“数据挖掘”的学术研究人员提供复制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权利。
去年5月,受总理委托的哈格里夫斯的审查宣布:“这些措施将作为版权法审查的一部分。”
政府表示,将允许研究人员有合法获得版权作品的权利。“这些作品的副本在某种程度上是他们的计算机分析所必需的。” 特别指出,它将“允许非商业研究人员使用电脑来研究已发表的研究结果和其他数据并不受版权法限制。”
政府声明条款将允许“出版商控制他们的计算机系统的访问权限和通过他们提供的服务获得收益”,但目前关于用户仅供自己使用复制资料的权利细则还没明确。政府说这是“促进出版商和研究人员之间的讨论的准备,包括商业和非商业,这将有助于英国在文本和数据挖掘技术和服务方面建立世界领导地位”。
同样,出版商贸易和电子书零售方面正在引入电子书拷贝豁免权。尽管他们不会允许一个用户合法地打破单个文件的数字版权保护。
根据提议,出版商将电子书文件进行数字版权管理仍然能够防止复制,但政府将推出一个“吸引力条款”,这可能会使国务大臣有权对数字版权管理采取行动,包括强迫出版商提供一个无数字版权管理保护的文件。关于这一问题实施过程的“可行性”已经开始受到关注。
政府已表示,将制定了明确的标准,国务大臣将考虑制作一个应用程序来覆盖TPM(技术保护措施,亦称为数字版权管理,如提供商业产品的可行性和商业决策的影响力,目标是通过用户行为限制来建立一个健壮的、现代的和灵活的系统。政府还推断,版权所有者可以通过允许私人分享来获得额外收费,并引用了音乐行业里的“刻录”功能,CD目前已经成为可接受的实践方式。
政府表示,它还打算允许教育机构在没有许可协议的情况下,进行“小规模复制”。它还将致力于让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和档案馆保存任何类型的版权作品,这样资料将永久收藏并不容易被替换——这意味着机构将有权使用其收藏的任何书籍的数字文件。另外它还特别指出:“根据保留需要,文件可以被多次复制。”
应对这些提议,出版商协会首席执行官,理查德•莫里克说,他感到高兴的是,有证据表明政府听取了版权持有人的建议,并指出其愿意促进进一步围绕 “数据挖掘”这个问题讨论。“在本周早些时候,我们惊讶地看到一些承诺。我们很高兴地看到知识产权局终于承认版权的财产权利。”他说,“豁免权(私人复制)所提出的含义非常狭窄。这是好消息,但同时它们可能为音乐CD和可加工性电子书制作方面引入大量的实际问题。”
关于允许非商业研究人员使用电脑来研究已发表的研究结果的规定,莫里克非常欢迎其关于促进数据文本挖掘讨论的提议。他说:“只供非商业使用是受欢迎的,并且用户有权访问已经十分必要了。”
他补充道:“我们将不得不离开了,要花时间去评估各方面的影响。像以前一样,去研究那些在某些细节上的漏洞,但在广泛的层面上已有证据表明,政府已经听了一些内容产业的案例。”
介绍提案的商业大臣文斯•科波说:“制定符合21世纪的知识产权框架不仅仅是公众意识,更是良好的商业意识。把普通人民的合理期望纳入法律将促进尊重版权,而这也是我们的创意产业的靠山。”
“我们觉得我们已经拥有了很好的权利平衡,一方面消费者从其合法付费的版权作品中受益的水平提高,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商业发展和版权所有的保护。”
考虑到2013年的技术审查,政府将发布立法草案,但它希望这些措施在2013年10月生效。
[时间:2012-12-28 来源:中国图书出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