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产业:繁荣背后有隐忧

数字出版

 

  产业主体间利害关系盘根错节,版权问题频频惹“祸” 
 

  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出版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电子图书、手机阅读、电子期刊、数字报、网络小说、电子游戏等多种数字出版产品迅速崛起,发展势头有增无减。

  然而,我国的数字出版产业也存在着很多问题。诚如新闻出版总署党组成员、副署长孙寿山在2012中国出版年会上所说的那样,我国的数字出版产业虽然在近两年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它毕竟是一个新产业,新问题总会伴随新发展而出现,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数字出版产业究竟存在着哪些问题?这些问题将对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带来怎样的影响?

  政策造就“繁荣” 版权成为祸端

  近年来,为了支持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若干政策,如《关于加快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发展电纸书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等。政策的强劲“东风”给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增添了巨大动力。

  数据显示,2006年,数字出版产业总收入达到213亿元,2007年增加到362.42亿,2008年的总收入高达556.56亿。到了2009年,数字出版总产出已达到799.4亿元,比上年增长了50.6%。统计表明,自2006年以来,我国的数字出版产业一直保持55%以上的年均增长率。

  我国的数字出版产业在国家的政策支持和促动下,发展迅速,前景灿烂,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

  孙寿山在出席2012年中国数字出版年会上称,数字出版产业目前面临着产品形态单一、生产与市场、投入与产出存在距离、核心技术研发落后、产品创新不足、管理运营体制、科学研究范式等问题。

  对于数字出版产业目前所面临的问题,中商情报网行业研究员宋菲菲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谈了她的看法,她认为,目前,制约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问题主要有4个。一是行业缺乏龙头企业,品牌建设落后;二是集中度较低和主流数字产品开发不足,优质内容较少,产品吸引力不够。三是数字出版付费服务推广还需要时间,尚未开发合适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四是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版权保护不力,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

  在上述诸多问题中,一直备受业界关注的是数字版权问题,它也被认为是数字出版行业发展的主要瓶颈。自从2001年《著作权》法中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来,在线传播、数据库、数字图书馆、电子阅读器、手机阅读、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商城)等领域先后产生了诸多数字版权纠纷问题。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在接受采访时举例道:“数字出版产业在发展的同时,在数字出版平台之间,作者、出版商与运营商、与平台之间不断发生了数字版权纠纷。例如,盛大文学(微博)起诉百度(微博),中华书局起诉汉王电纸书预装“二十五史”,人民文学出版社就贾平凹小说《古炉》数字版权起诉网易等一批数字版权纠纷案件不断频出,都受到了社会的高度关注。”

  针对数字版权问题,张洪波表示,问题表现在多个方面,如数字版权概念不统一,数字版权归属理不清,授权通道不畅,网络侵权盗版严重;作者与出版社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或者数字出版授权合同对电子版权、数字版权约定不清;数字出版商版权审核不严;数字出版商要求权利人提供专有或者独家授权,导致数字资源被个别大企业垄断等。

  张洪波还表示,由于国内传统出版业在技术、资金实力、经营理念和运营方面落后于技术商和运营商,平台运营商凭借传播渠道和客户资源的垄断地位,剥夺了数字出版产业的绝大部分利益,成为了目前数字出版产业中获益最多、活力最强的群体,而出版社和作者由于缺乏谈判话语权和定价权,往往沦为任凭渠道和平台商宰割的对象,收益甚微。总之,数字出版产业链利益分配关系严重失衡,权利人利益受损,严重制约了数字出版产业的健康发展。

[时间:2012-09-22  来源:产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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