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署发布2012年图书出版单位年检通知

出版图书

  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在其网站发布开展2012年图书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国各图书出版单位核验是否认真落实“三审”制;是否有违规行为等;对违反规定的年度核验不予通过。

  通知指出,核验内容主要是开展图书出版业务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出版经营情况。

  通知要求,主要审核图书出版单位是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是否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是否有适应图书出版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队伍。检查图书出版单位是否及时报送年度选题计划;是否履行重大选题备案程序;是否认真落实“三审”制;是否有违规行为;是否受到违规处罚;是否及时缴送样书等。

  通知强调,图书出版单位存在《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年度核验。暂缓年度核验的期限为6个月。存在《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年度核验不予通过。对未通过年度核验的图书出版单位,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图书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时间:2012-09-20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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