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素有国内“数字版权第一案”之称的中华书局诉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之后,作家维权联盟状告“百度”和“苹果”,而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诉谷歌数字图书馆进行维权,我国数字版权侵权案件频发。在数字出版高速发展的同时,它的短板也越来越明显。
在整个数字出版链条中,作者无疑是最弱势的一个群体。在付出了大量辛苦劳动的同时,他们相信数字出版能带来相应的收益,可最终却无奈地发现:数字出版是“水中月,镜中花”。
青年作家张者在网络发声,称其作品《老风口》收到数字阅读版税5万多元,这令他感到非常意外,并提醒各位同行,应该重视数字阅读这一新兴领域。据了解,这是作家出版社首次大规模向作家支付数字出版“稿费”。在传统出版社中,这是首例。
日前,作家出版社中作华文数字传媒公司再次向60余位作家支付2011年度的数字出版版税,其中,有10余位作家数字版权年收益已接近或超过纸质作品收益。
数字出版在出版行业是焦点话题。从前,数字出版只是数字技术公司、互联网站、电信运营商的“狂欢”,如今传统出版机构涉足其中,并能将切实收益回馈给作家,数字出版不再只是“看上去很美”。
2011年,中作华文数字传媒公司成立。它将作家作品投放到无线互联网运营商、门户网站以及电子供应商的数字阅读平台上,为传统作家开辟出一片新领域,引带出一批新读者。
据作家出版社副总编辑、中作华文数字传媒公司总经理刘方介绍,目前它已与数千名中国作协会员签约,全面代理其作品的数字版权经营及其他多种形式的版权业务。“让优秀文学作品在数字时代广泛传播是我们数字出版从业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2011年,他们向张者、尹建莉、王晓方、天下霸唱等80余位作家支付2010年度的数字出版稿费,共计100多万元,其中天下霸唱的稿费就达20余万元,不少作家也惊讶于数字出版真的可以让他们获益。
数字出版有能力回报作家,基于它庞大的读者群。据作家卫道存介绍,他的作品在网上的点击率达到800多万,阅读率达到26万,读者阅读量可比纸质出版要高出许多。当然,不是所有的作家都能在数字平台上赚取极高的点击率。由于网络阅读有其独特规律,一些知名的传统作家的网上人气,还敌不过刚踏入写作阵营的新手。
刘方认为,数字出版有其特色:“数字出版更强调故事性。网络原创占极大比例,尽管它不完全符合传统意义上的文学标准。但在我们看来,它也是一种艺术形式——不仅有故事,还有起承转合,有小说的基本特征。而传统原创小说仅仅只是强调故事。如果知名作家的作品故事性强,在网上还能卖。如果只是个人主观的思辨性很强,在数字出版中确实没有明显的优势。”
[时间:2012-09-20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