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传统出版商而言,面对数字出版大潮,内容上还有优势吗?其转型中有哪些困难?数字化之路还有多远?在文博会期间的数字出版论坛上,来自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业界的专家学者进行了对话。
“留给传统出版商的时间不多了”
“我去年买书总共花了6块钱,其余都是通过手机和ipad看电子书。”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柳建尧告诫传统出版从业者,在数字出版方面,我们与国际出版业之间的差距不是缩小了,而是在扩大。
柳建尧介绍,国际出版巨头都在瞄准数字出版。世界著名出版集团中,培生集团年营业收入59亿英镑,数字化收入为20亿英镑。企鹅出版集团2011年电子书的收入比上年翻一番,占全球收入的12%。爱思唯尔2011年总收入60.02亿英镑,数字出版收入占63%。贝塔斯曼公司电子书销售占全年销售额的11%。
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数字出版处副处长王强介绍,2011年,全国互联网期刊、电子图书、数字报纸的总收入为28.34亿元,在数字出版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仅为2.06%。这意味着真正专注于内容的传统出版业,在数字出版的浪潮中参与度并不高。
与此相映照的是,过去5年在线阅读、手机阅读、手持阅读器阅读等数字阅读方式在中国迅速普及。调查显示,2011年中国18—70周岁国民数字化阅读方式的接触率为38.6%,比2010年的32.8%上升了5.8个百分点。数字阅读的兴起和普及,为数字出版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留给传统出版商的时间真的不多了,面对数字化大潮,转型还是消失,除此之外别无选择。”柳建尧说。
传统出版业真有“内容优势”吗
“其实传统出版商也没必要悲观。”信息产业部国家电信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天智通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极冰给听众打起了气:即使在数字出版时代,出版社也不会消亡。相反,其对于书籍的挑选、内容的编辑和版权的运作会显得更加重要。“出版社的核心还是在内容,对书籍的挑选、分类、编辑、策划、推广等,这些能力是平台商并不具备的。”
中国大百科全书编审、中国音像协会光盘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王勤对此并不认同,“传统出版业有内容优势是个根深蒂固的理念,似乎只要紧紧攥住内容资源不放,出版社就永远保有对数字出版的话语权。其实多数出版社并不真正拥有内容资源优势。”
王勤用“一定期限内的内容资源使用权”来描述传统出版社这一“优势”。出版社只是内容的整理者和加工者,是内容产业的经营者之一,通过书号这一“资源”掌握并发布内容,真正的资源其实掌握在作者手中。“不少出版社建社几十年,出版图书总量几千本,但由于许多内容零散、陈旧,使得不少出版社在重签作者网络信息传播权时阻力重重,加之续签所需的高昂成本,出版社内容资源的重新获取和数字化就面临很大挑战。”
更危险的信号其实已经出现。去年11月,亚马逊出版了122本各种体裁的书籍,提供印刷版和电子版两种版本。这也意味着亚马逊已经成功打通了从“作者”到“读者”的全部产业链,正式成为各大出版社的竞争对手,而这些出版商都曾是它最重要的供应商。在鼓动读者抛弃实体书店之后,亚马逊又开始联合作者甩开出版社。
在今年众多场合的演讲中,柳建尧不止一次地向传统出版业同仁传达一个观点:技术提供商追逐利润的本质,决定了其向内容提供商转型的必然性。“百度、谷歌、阿帕比等技术提供商,都在由技术提供商向内容提供商转型。”柳建尧说,“尽管技术提供商一再宣称对内容不感兴趣,但他们的种种战略和实际行动都表明,这种转型正在进行。这在电信、互联网等领域已表现得十分明显,在数字出版领域,应该只是时间问题。”
[时间:2012-09-03 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