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点评现场
倍受媒体关注的“20世纪华人摄影经典系列活动”日前因维权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焦点。
7月28日,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在华北大酒店奥运新闻中心召开“《20世纪华人摄影经典作品》集开封验书现场公证新闻发布会”。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副主席、《20世纪华人摄影经典作品》评委会主任吕厚民,中国摄影家协会顾问、《中国摄影》杂志总编助理袁毅平,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朱宪民(评委)、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新闻社摄影部主任王瑶(作者)、《中国青年报》图片总监贺延光(作者)和《中国日报》摄影记者(作者)陆中秋等出席了发布会,北京十几家媒体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色彩对比失调 图像模糊不清 画册样书存在严重问题
发布会上,在长安公证处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工作人员打开了一箱一箱的书,发现一批印刷质量瑕疵的作品集,这些印刷品与“正品”相比,缺乏层次、色调灰暗。现场的人都不敢相信画册上那些被誉为“集新闻性和艺术性于一身;融历史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宛如漫步于百年历史长廊之中,幅幅画面流淌着岁月的悲歌、欢乐与忧愁,精彩纷呈,回味无穷”的照片,竟被印得这么差。
据了解,2005年4月20日,承办方北京中众国际摄影文化交流中心根据主办方的授权委托向北京雅昌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昌)发了《20世纪华人摄影经典作品》集稿;5月27日双方共同签署了印刷合同书,北京中众国际摄影文化交流中心如约向雅昌给付了全部预付款。
雅昌随后交付画册样书。北京中众国际摄影文化交流中心在审查画册样书时,发现其中共有15个印张作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色彩对比浓淡失调、图像模糊不清,严重破坏了原作品的特有风格,根本无法体现摄影家通过画面意欲表达的深湛的创作思想精髓。
为了验证这些书的印刷质量,组委会负责人专程登门拜访了著名老摄影家徐肖冰、侯波夫妇,就印刷质量问题向他们作了说明。两位老摄影家仔细对比印刷好的、次的画册,指着印刷次的画册明确说:“这个印刷质量确有严重问题,为了保证我们这些作者的著作权益,次品不能再发了”。
随后北京中众国际摄影文化交流中心与雅昌交涉,要求认真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并严把质量关。雅昌负责人也书面责成有关人员对存在的质量问题予以改正,并要求有关人员按签样印刷。
以次充好 画册饱受批评 摄影家声誉受损
但实际上,雅昌并未解决北京中众国际摄影文化交流中心指出的问题。画册销售后不久,即有大量购书人反映画册的印刷质量问题,同时画册中部分摄影作品的作者也对画册的质量提出了严厉地批评。
组委会的秘书长曲丽利告诉记者,“北京中众国际摄影文化交流中心在确知雅昌送货中部分画册以次充好,问题严重的情况下,两次及时致函,要求雅昌对已交付的不合格画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并要求验货后交付其余画册。经过交涉,雅昌负责人同意按原打样为质量标准,责成有关人员对实际存在的质量问题予以改正,按签样印刷。其中有15个印张需要重新印刷4000册,雅昌有关责任人做了书面保证。但6月28日,雅昌又把双方否定的次品冒充正品送来。”
曲丽利说:“时至今日,雅昌尚有2260本画册未予交付。我们今天举行这个新闻发布会就是为了保证不能有一本《20世纪华人摄影经典作品》次品画册流入社会,确保这个“百年文化工程”顺利开展,我们不仅要对作者和消费者负责,还要对后人后世负责。”
曲丽利告诉记者,《20世纪华人摄影经典作品》是文化部批准立项的以“回顾历史,激励后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让世界了解中国”为宗旨的百年摄影文化大工程。主、承办方在得到了在世的大部分摄影大师、权威摄影名家及其已故家属支持与鼓励的情况下,成功组织了“20世纪华人摄影经典系列活动”,精心选出了160幅享誉海内外名家之名作及12幅评委作品结集出版,可以说,这代表中国百年摄影最高成就的成果。作者均为百年间海内外华人摄影名家,其作品都是在我国历史上发挥过重大影响与作用的经典力作。是我国历史发展的见证,中国摄影史上的传世珍品。在摄影家们的眼中,对这些作品就像是获得了生命的婴儿一般的呵护。而画册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摄影名家们著作权及其作品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这次百年摄影文化大工程的主办单位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副主席吕厚民表示,《20世纪华人摄影经典作品》集交给北京雅昌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印制,我们原本寄予很高的期望。但我们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雅昌却在我们已当面指出印刷质量问题,也于6月18日作了书面保证重印的情况下,又于6月28日将次品画册冒充合格产品送来。这严重玷污了《20世纪华人摄影经典作品》,损害了摄影家的声誉,严重破坏了原作特有的风格,例如黑白作品没有反差,缺少层次,图像模糊等。根本无法体现摄影家通过作品意欲表达的创作思想精髓。
组委会:我们保留诉讼的权利
组委会的常年法律顾问安进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保留诉讼的权利。首先,北京中众国际摄影文化交流中心与北京雅昌彩色印刷有限公司签订的《印刷合同书》从性质上来讲属于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承揽合同。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就是遵守合同的约定和定作人的要求,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成果,在质量上要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根据《合同法》第262条的规定,承揽人所交付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承揽人应当对工作成果负瑕疵担保责任,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
从责任构成的角度讲,承揽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二是定作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中众文化交流中心深知此次出版《20世纪华人摄影经典作品》的意义重大,因为这一活动并不仅仅是一次单纯的商业活动,同时更是总结与回顾中国百年摄影史、传承中国传统摄影技法与人文思想的一次文化盛典,因而具有百年摄影文化的标志性意义,所以主、承办方为此项活动有一个完美结局付出了远超于一般商业行为的努力和代价——《20世纪华人摄影经典作品》的出版上付出了尽其所能的细心与努力,所以,在雅昌印刷公司提交画册样书时,北京中众国际摄影文化交流中心指出了严重不合格的样书,要求严格按签字后的打样印刷。在收到雅昌印刷公司的画册后,中众文化交流中心在发现质量问题后先后两次与雅昌印刷公司交涉,要求其对不合格的画册重新更换,并要求其按时按质交货。但截至目前,雅昌印刷公司仍未履行应当交付的画册数量。
其次,雅昌印刷公司交付的部分画册中的黑白摄影作品印制粗劣,画面模糊,作品本身的精髓和其独创性的品质根本无法体现,致使很多读者既质疑出版者的艺术鉴赏力,更怀疑作品创作者的艺术表现力和审美水准。不仅入选画册的很多摄影家对画册中部分摄影作品的印刷质量表示了极大的愤慨,很多读者也纷纷来电来信对画册中黑白摄影作品印刷模糊不清表示了质疑。正是由于雅昌印刷公司不按合同关于质量约定的违约行为,反而以次充好才形成了目前对北京中众国际摄影文化交流中心极为不利的局面,北京中众国际摄影文化交流中心所面临的困境是,购书者纷纷要求退书,自己的商业信誉严重受损。
再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人雅昌印刷公司应承担重做、减少报酬、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关于违约金,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关于损害赔偿,本案与一般的承揽合同乃至普通的出版合同有所不同。其不同之处主要在于,《20世纪华人摄影经典作品》是一本百年经典摄影作品集,摄影作品的特征是以画面的形式来表达难以言传的情感和理念,是一种色彩的艺术,而画面的印刷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摄影作品意欲表达与传播的情感和理念及作品本身的艺术品味,换句话说,就是摄影作者的思想能否被完整再现、其艺术创造力能否被准确体现的问题,如果印制的画面制作粗糙,对比失调,那么会在很大程度上损害摄影家的摄影作品的完整内涵,进而也必定会使摄影家本人的专业名誉受损,雅昌印刷公司的违约行为即造成了这一结果。作为20世纪华人摄影经典系列活动的组织者及《20世纪华人摄影经典作品》的出版者,北京中众国际摄影文化交流中心更因雅昌印刷公司的违约行为而遭到了严重损害,这不仅使北京中众国际摄影文化交流中心在业界的可靠与诚信度受损,更严重地影响了其以后进行摄影商业活动的商机,造成了难以确且估量的巨大损失,因此,北京中众国际摄影文化交流中心在要求采取特殊的赔偿办法的同时,也要求采取其他责任方式以挽回其商业信誉损失。”
组委会秘书长曲丽利说:“对于雅昌印刷公司无视合同约定、无视中众文化交流中心合理要求的行为,我们会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利益,并挽回《20世纪华人摄影经典作品》中部分摄影家受损的声誉,同时也维护好广大读者和摄影爱好者阅读和欣赏优秀摄影作品的权利。”
据悉,鉴于印刷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为维护《20世纪华人摄影经典作品》的荣誉,维护主、承办方的声誉,广大作者的著作权益以及消费者的利益,组委会在与雅昌公司交涉的同时已经通知相关单位暂停出售《20世纪华人摄影经典作品》画册。本报将继续关注事件的进展。 (孙江)
组委会工作人员在公证人员的 监督下开封验书
20世纪华人摄影经典作品展现场
著名摄影家吕厚民、袁毅平在现场鉴定印刷质量
[时间:2005-08-05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