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商数字化创新的十大挑战

出版数字出版

  尽管新创企业在数字出版创新领域上更加灵活且富有冒险精神,但出版商依然握有优质内容。以下我们列举出版商在数字化创新方面所面临的十大挑战。

  1. 用户在不断变

  近几年推出的数字出版创新项目被认为是“引导读者需求”。但实际上,读者对于“图书”的期待一直在变化,我们对于读者的认识也在变化,要判断读者当下和今后一段时间里的需求非常困难。

  与此同时,读者与作者之间的关系也在不断地变化,像杰夫•诺顿(Jeff Norton)这样的作家就在尝试新的写作方式,由参与测试的读者帮助他一起设计下一阶段情节的发展。麦克•琼斯(Mike Jones)的娱乐门户则选择让用户身临其境地进入到故事的叙述中。如何让传统出版商更直接地进入到作者与读者中间,并从中获益?

  2. 媒介融合意味着竞争者也在变化

  讲故事无处不在——这是电视剧、电影、视频游戏和广告的核心要素。这些产业早已借助数字平台来叙述故事。像Skins之类的电视节目利用作者将连续剧引入到社交媒体领域,《幻城春梦》则将读者引入神奇的网络环境,让孩子们在数字平台上扮演书中的各种角色。此外,还有不少来自传统出版商的数字化试验,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交互方式向读者传递内容。

  3.业务风险

  风险管理是一项复杂的事情,对此,彼得•科林格里奇(Peter Collingridge)曾在博客上写过一篇文章:

  “出版业是一个创意产业,正在进入到一个伟大的创新时期。创新都是为了更好地管理风险。幸运的是,这种回报是丰富而持久的,对于那些执行良好的数字化项目来说,它们能够很好地降低印刷出版的风险。我给那些对数字创新充满兴趣的出版商的建议是:第一,尽可能更多、更快、更廉价地学习数字出版经验;第二,将他们的创意引入到你的业务中来。”

  出版业并不畏惧风险,大多数出版商非常具有冒险精神。给作家的预付版税本身就是一种赌博,现在要做的是将这种冒险精神转化到数字创新上面来。

  4. 投资后短期看不到回报

  高质量数字出版项目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于高昂的生产成本,大大超过编辑和营销预算。这些项目可能初期来看并不会带来任何收益,这也说明数字化创新对于出版商来说绝非坦途。到目前为止,最谨慎的方式是与开发者合作,共同创造一种收益分享模式,从而在数字出版领域站稳脚跟。

  另一件让出版商感到沮丧的事情是有些数字化创新概念刚提出不久,就被人宣判死刑。最典型的例子是埃文•施尼特曼(Evan Schnittman)在2011年伦敦书展上表示,增强型电子书必将失败,然而我们已经看到一系列成功的项目,最引人瞩目是布莱恩•考克斯(Brian Cox)的iPad电子书应用,该应用在发布三天内就售出2万份。相似的是2011年法兰克福书展上,所有讨论都围绕社会化阅读平台,但在2012年纽约的一个图书活动上,不少人就认为社会化阅读已经被炒作过头了。无论是过度夸大,还是过度贬低,都只会加剧决策者的焦虑情绪。

  5. 没有一招鲜吃遍天的做法

  对于出版商来说,今后再也没有一招吃遍天下的方法。在一个分化明显的产业中,适用于布莱恩•考克斯的方式未必适用于萨尔曼•拉什迪(Salman Rushdie)。有些出版商似乎很好地适应了数字化环境,而有些则陷入困境,这里面都有显而易见的原因。Tor美国公司和英国公司率先推出无DRM的电子出版物,而这对于科幻小说来说也许并不适用。正如书商杂志中报道的:

  “我们的作者与读者一直要求去除DRM,”出版人汤姆•多尔蒂(Tom Doherty)表示,“DRM技术繁琐,阻碍人们合理地使用电子书,包括将文件从一种阅读器转换到另一种设备上。”

  如果你问一位文学小说爱好者是否支持去除DRM,他可能会反问你DRM是什么东西。我们知道,文学读者最关注数字阅读体验,T.S.艾略特的《荒原》是其中一个例子。来自皇家莎士比亚剧团的萨拉•埃利斯表示,数字平台能够帮助企业扩张业务,并能够与读者有深入的接触。对于那些拥有多种图书类型的出版商来说,如何针对不同类型制定相应的数字化战略将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任务。

  6. 我们并不拥有知识产权

  一直以来,出版业都拥有一套复杂的权利体系,包括购买权和销售权,而进入到新技术和全球化交织的环境中,权利体系变得愈加复杂。显而易见的是,当你拥有知识产权时,它将极大地促进品牌的多元化传播,最典型的就是Pottermore。当然,J.K.罗琳和她的《哈利•波特》似乎在很多方面与是趋势相背。

[时间:2012-08-06  来源:百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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