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包装: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发布

合兴包装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2 年—2014 年)

  为完善和健全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厦门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工作机制的通知》(厦证监发[2012]62 号)的指示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现有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进行了修订并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1、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外部融资环境和融资成本等因素。

  2、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情况。

  3、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利润分配的最低分红比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一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与经营发展计划制订,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未来三年(2012-2014),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股东大会应依法依规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对于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符合现金分红条件而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规划。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规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董事会需确保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规划,确保其提议修改的规划内容不违反《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六、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7 月 25 日

[时间:2012-07-26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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