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6日,新闻出版总署印发了《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管理办法》,鼓励具有先进印制水平、经济规模和效益突出、有能力参与国际竞争的规模以上重点印刷企业挂牌成为国家印刷示范企业,通过对具有示范作用的骨干印刷复制企业或者企业集团的认定、挂牌、扶持和宣传,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培育优势企业,加快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鼓励节能减排,倡导绿色印刷,引导整个产业实现转型和升级。
成为国家印刷示范企业,能得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和管理措施等方面的扶持。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认定成为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出版物印刷企业、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外方可以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外方比例或者权益最高可达70%,这是鼓励印刷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扩大行业开放程度的重要尝试。截至6月底,全国已有9个省(市)的65家印刷企业申请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到“十二五”期末,希望在全国范围内建立100家左右的国家印刷示范企业。
[时间:2012-07-19 来源:必胜网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