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了解到,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文件《关于开展全国新闻出版行业第三批领军人才选拔活动的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开始推荐选拔全国新闻出版行业第三批领军人才。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内蒙古新闻出版(版权)局网站查询推荐程序及要求,截止时间为7月30日。
本次领军人才推荐对象范围主要包括:图书、电子、音像出版单位;数字、网络出版单位;报纸出版单位;期刊出版单位;印刷复制单位;出版物发行单位;设置新闻出版专业的高校以及新闻出版研究机构。推荐对象要求在被推荐范围内单位(部门)业务、学术、技术、经营管理、科研、教学等岗位工作10年以上,在某一方面具有领军、带头能力的优秀人才。
推荐人选年龄为50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45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要占有一定比例。
推荐人选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策划编辑的出版物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学术价值、使用价值、艺术价值或文化传承、传播价值,在编辑理念、编辑方法上创新能力强,并对编辑活动产生显著影响;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对新闻事件有敏锐的观察力,采写(拍摄)和编发的作品深受群众喜爱,在区内外产生广泛影响,为推动内蒙古各项事业发展,扩大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高的新媒体技术水平及印刷、复制、生产技能水平,具有较强的科技攻关、应用、组织管理能力,在开发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等方面成效显著;在出版物营销、版权贸易与服务、出版物制作及装帧美术设计等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等。
[时间:2012-07-17 作者:高佳 来源: 北方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