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针对中国产铜版纸采取反倾销措施

铜版纸

  2012年6月21日,阿根廷官方日报公布阿经济和公共财政部2012年第298号决议,决定结束对美国、奥地利、芬兰和中国产铜版纸的(南共市税号:48101389、48101390、48101989、48101990)反倾销调查,并征收反倾销税如下:对美国产铜版纸征收63.51%的反倾销税,对芬兰产铜版纸征收91%的反倾销税,对奥地利产铜版纸征收98%的反倾销税,对中国产铜版纸征收39.56%的反倾销税。上述措施于2012年6月22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时间:2012-07-09  来源:商务部公平贸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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