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了解到,新闻出版总署正在着手起草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管理办法,目前处于讨论阶段,年内有望出台。该办法主要对各地出版产业基地申报国家级出版产业基地的标准、国家级出版产业基地的考核及动态管理、基地产业规模、发展规划等方面将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已有的9大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的管理、运营也将纳入该管理办法中。
据介绍,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以后,各地对文化产业发展十分重视,纷纷出台政策支持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的建设。目前,除了27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出版产业基地外,地方政府也建设了一些省级的产业基地,但各地对产业基地在项目安排、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方面差异很大。因此,新闻出版总署也在积极考虑如何规范各地产业基地,促进其更好的发展。
记者获悉,该办法会明确各地出版产业基地申报国家级出版产业基地的标准、申报流程、评估方式、动态考核等。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级出版产业基地有可能会在“十二五”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发挥该基地的资源配置作用。但是否能成为国家级的产业基地,总署会组织专家进行严格的评估和审核。而且,成为国家级产业基地后,还会有动态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会撤销国家级名号。
上述负责人表示,产业基地必须是以出版业的内容、技术、平台等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为主,产业基地发展方向、发展规模,该办法会有相关的指导性原则。
此外,新闻出版总署已经批准设立的中南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华中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杭州国家数字出版基地等9家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也将纳入该办法管理。
而据记者了解,上述9家基地主要都与当地的国有出版集团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民资参与很少。新闻出版总署近日下发的《关于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出版经营活动的实施细则》指出,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出版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在项目安排、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方面予以国有资本同等待遇。该办法也会根据细则,为民资参与产业基地建设提供保障。
[时间:2012-07-06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