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斯汀·欧康纳文化、传媒和创意产业研究中心选取了2009-2011年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中国文化产业年鉴、中国统计年鉴、第三产业统计年鉴等各类统计资料,以及文化产业发展报告、中国文化产业蓝皮书等行业报告有关竞争力的量化数据,建立了由23个指标组成的全国31个省市区文化产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选择多元统计分析中的因子分析法,对各省市区文化产业竞争力状况进行综合评分,按照总的综合得分的差异进行了层次分类, 将全国31个地区分成三个类别:
第一类地区包括广东、江苏、浙江、北京和上海,位于东部沿海,综合得分位于全国前五名,竞争力综合得分大于0.8,远超其他区域。
第二类地区包括山东、四川、福建、辽宁、湖南、湖北、河南、安徽8个地区,主要位于中部和东部地区,竞争力综合得分在0-0.7之间。
第三类地区包括河北、天津、陕西、重庆、江西、广西、山西、云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新疆、贵州、甘肃、海南、青海、宁夏、西藏18个省区,主要位于西部地区,竞争力综合得分小于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文化产业竞争力明显落后第一类地区。
根据数据结果,需要解释的是,表1中因子得分为正,表示该地区文化产业竞争力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上;得分为负,则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下。
通过数据结果可见,我国各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不平衡,由东南地区向西北地区呈减弱趋势,且地区间差异很大。这种差异趋势与我国经济发展的东、中、西部区域分布特点基本是一致的。
[时间:2012-07-05 来源: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