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通股份贾春琳辞去总经理仍担任董事长

盛通股份

  5月14日,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贾春琳先生辞去总经理的书面报告,副董事长兼财务总监栗延秋女士辞去财务总监的书面报告。5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01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汤其美、王德茂、李琛等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贾春琳先生辞去总经理的核查意见

  1、贾春琳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系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实现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其离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贾春琳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其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栗延秋女士、唐正军先生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栗延秋女士、唐正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栗延秋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唐正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其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201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制定的《201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同意公司制定的201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将《201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时间:2012-05-16  来源: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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