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出版基金资助

  为加强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切实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领导有关指示精神,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2012年4月23日颁布了《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奠定了项目管理良好的制度基础,标志着国家出版基金在项目绩效管理方面有了重要突破。

  《办法》共设六章二十五条,其中明确说明: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绩效管理,是以项目绩效目标的确立和实现为主线而进行的,力求实现从预算立项、拨款、实施到验收的项目全程跟踪管理。因而,项目单位申请资助时首先必须确立绩效目标。

  据悉,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绩效管理主要包括立项考评、年检考评和结项考评三个环节。立项考评重点考核、评价出版机构所设立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国家出版基金的资助方向,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具有可行性,项目预算特别是申请资助预算是否合理等。年检考评主要从资助项目实施进度、实施质量及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考查、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阶段性完成情况。结项考评主要从项目完成时间、成果质量、经费使用管理及社会影响等方面,考查、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最终实现情况。

  为使有关考评指标更具有可操作性,并尽可能减少主观判断因素,《办法》对年检考评表和结项考评表的内容作了最大程度的量化、细化处理。为体现平时重监管、最终看成果的绩效管理原则,在分值设定方面,将年检时的项目进度和经费管理总分设为75分,成果质量设为25分;到结项环节,则将项目进度和经费管理总分设为30分,成果质量设为70分。此外,项目成果是否实行优惠定价等也将作为考核项目社会效益的重要内容。

  为体现强化激励和约束作用,《办法》专门明确了项目各阶段绩效考评计分和奖惩办法。专家评审“合格”项目的立项考评综合得分排序,作为年度资助项目最终立项的重要依据。年检考评结果,作为是否续拨有关项目资助经费的主要依据;项目年检考评不合格的,取消有关承担机构下年度申报新项目资格。结项考评结果,作为是否结项及拨付资助项目尾款的依据;结项考评不合格的,不予结项及拨付资助尾款,并取消有关承担机构下年度申报新项目资格。此外,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考评综合得分按年检考评占30%、结项考评占70%的权重确定,据此在来年申报项目数量上对项目单位给予奖罚。同时,还将其作为以后年度立项考评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基金委领导十分重视国家出版基金的科学规范管理,尤其强调应实施项目绩效管理,实现基金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早在去年8月,基金办就与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联合成立了《办法》起草小组。在认真学习领会财政部有关绩效管理文件精神、全面总结基金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草拟出《办法》初稿。为使《办法》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基金办以召开座谈会、征求书面意见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初稿修改后上报基金委进行初步审议,并根据基金委成员单位联席会审议意见对《办法》进行了进一步修改,最终报请基金委审定后于2012年4月23日开始印发施行。

[时间:2012-04-26  作者:朱侠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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