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简介
《印前制作员(师)》国家新职业标准四级在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之后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学员反应良好,企业也对新的职业标准表示了充分的认可。为了检验《印前制作员(师)》(三级)职业资格标准,经过研究与讨论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特批举行一期《印前制作员(师)》(三级)试培训,并适当降低入学要求,使得行业内有更多从业人员有机会直接参加高级培训并取得高级(三级)证书。
课程目的
通过《印前制作员(师)》(三级)职业资格培训对印前制作高级理论与高级技能的训练,使学员能够掌握原稿数字化与图像处理、图形设计与制作、排版与输出、数字打样、色彩管理、完稿处理等知识与技能,完成印前制作部规定的大部分操作,成为从事印前工作流程的高级制作人员。培训后,学员可以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工作角色,独立承担印前制作各个流程的工作任务。这样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与统一有利于同学积极适应多种专业岗位的需求,在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中具备更强的竞争力。学员经考试合格将获得由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对象
印前制作员(师)(国家职业三级),从事印前制作工作的技术人员,广告公司设计人员
培训内容
《印前制作员(师)》(三级)职业资格标准规定的培训内容。
(具体内容见附录)
培训时间:2005年07月-2005年08月
培训地点:上海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印刷媒体实训室
培训费用:政府标准价格2680元/人,考试通过后政府补贴50%,为1340元。费用包括:课程设计、课程执行、授课费、教材、耗材及讲义费,考试鉴定费,证书费。
考核证书:统一参加上海市职业资格技能考试。考试通过后将获得《印前制作员(师)》三级证书(职业资格标准三级)
联系方式:上海巴伐利亚职业培训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600号办公楼301室
邮编:200051
联系人:曹小姐
电话:021-62594538
传真:021-62284526
E-mail:bbtrain05@bbtrain.com
附录:
序号 |
模块 |
1 |
原稿输入 |
2 |
图像处理 |
3 |
排版与输出 |
4 |
图形设计与制作 |
5 |
数字打样 |
6 |
色彩管理 |
7 |
完稿处理 |
8 |
理论综合 |
[时间:2005-06-24 来源: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