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何不能获得一种创新经济

经济企业管理

  经济转型靠什么?蛮干肯定不行,需要动脑子。但动脑子肯定费劲,而且不一定有好的结果,所以人们常常疏于学习,更倾向于随波逐流,得过且过。但这显然并非我们的本性。即便是在一个小乡村,各家都有几块田地,大家都勤快地耕种着,不过收成算下来,各家还是有差异,这差异除了勤快的程度差异,其实还有动脑筋的程度差异。善动脑子的人会去琢磨一些好的品种及其种植方法,以及改进施肥技术,如此这般,最后的收成当然会差异较大。这差异可以称之为创新的绩效。动脑筋的人其实在进行农业生产活动的创新,从而可以获得生产率的提升,并获得更好的收成。

  是不是只有创新才能获得唯一的超额绩效?当然不是。还有另外一种更省力的、不用动脑筋的方法,那就是看看别的农户家里有什么品种,等快收获时,雇人上门针对某一种农产品统一收购,并且给从事生产的农户一个较低的价格。这样等东西收上来,方圆百里就自己有这种产品,也就在当地形成了垄断,这个时候再以高价放到市场上出售,就可以轻松赚取超额收益。这个做法能实现吗?当然可以。要么可以通过对农户进行威胁恐吓;要么获得当地政府的特许,都可以获取这个垄断地位。实际上,在缺乏法治的社会当中,这两种方式都非常普遍。相对于创新获取超额回报来说,通过组织或者政府特许的垄断来得容易很多。假使后者的成本是较低的,就容易普及开来。

  可现在都是法治社会,威胁恐吓是犯法的,这条路恐怕行不通。政府特许除了少数行业,也是不被允许的。大多数行业都是竞争性行业。此时如何获得垄断地位?假如垄断地位不可得,是不是社会就转而创新,从而出现一个创新社会?回答这个问题的确还颇有难度。经济学当中有一个奥地利学派,虽然新旧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家相互之间观点有一定差异,但存在某些共识,其中之一就是关于企业家精神的解读:因为我们这个社会比较复杂,充满了不确定性,所以自由竞争的过程中,一部分人有过人的本事,而且敢于冒险,就变成了企业家,他们为了追逐超额利润,会不断进行创新,结果客观上造就了一个创新社会,才使得我们的社会得以持续的前行。按照这些经济学家的看法,只要法治社会能够确保企业自由竞争,那么企业家精神就会被充分激发,从而创新社会就会变成现实。
按此思路,假如现在要实现经济转型,关键是建设和完善法治,实现企业的自由竞争。这正是极端自由主义者的观点。然后,这是不是问题的终极答案了呢?其实不然。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家只见其一,未见其二。让我们把故事继续。设想一下,某一个地区的人们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机会均等,并且法律满足奥地利学派的条件。现在这些人开始各自从事自己认为有利可图的事业。比如有些人擅长种地;有些人擅长营销;有些人擅长从事工业生产,如此等等。经过一段时间,一些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开始崭露头角,他们的企业得以逐步发展起来,而一些能力较差的居民则在竞争中失败,不得不转换为这些企业家的雇员。于是,经过竞争,这个地区就逐步分化为两种人:企业家和雇员。但企业家之间也有竞争,也有能力之分。随着企业家之间的自由竞争,一些企业家也趋于失败,并转换成雇员。最终这个市场上就剩下少数企业家,独占各自的行业。

  按照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的观点,这些竞争过程中存活的企业家还受到潜在的企业家的威胁,因而会继续保持创新劲头。潜在的企业家有来自其他地区的;有来自年轻一代的;还有来自失败者中重新崛起的。因此,存活的企业家看似垄断了,其实仍然处于各种潜在竞争者的包围当中,只有不断创新,才可能保持自己的领先地位。事情真的如此简单吗?让我们回到先前乡村社会的那个思路。存活的企业家一旦获得了垄断地位,有没有别的路子来保持自己的垄断,并获得持续的超额回报呢?很不幸,这第二条路的确存在。存活的企业家可以凭借自己的垄断势力,打压潜在的竞争者,使得这些竞争者根本就无法变成现实的竞争者;同时,存活的企业家可以进入政治领域,影响政府官员,获取政府官员的保护,来维持自己对市场的垄断,这就是公共选择理论所强调的院外活动或者利益集团游说;或者这些企业家直接参与政治过程,或者某种政治身份,从而变成权力阶层的一员。

  想想看,是创新的花费大,还是通过非创新手段稳固垄断地位的花费大?即便存在奥地利学派所设想的自由竞争社会,企业家精神也最终会发展出一个垄断阶层,这些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家们并没有激励继续从事创新,而是更多地通过非创新行动来巩固其垄断地位。即便企业家们从事了一些创新活动,也不过是处于巩固垄断地位之意图。这正是市场上行业龙头企业的写照。简单地说,如果可以通过垄断获得超额回报,为何还要辛苦的创新呢?

[时间:2012-04-25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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