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规:知识产权入股可作为分配形式

知识产权

  记者从2012年4月17日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召开的“知识产权强省政策广州宣讲会”会上获悉,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广东计划在未来五年时间内,通过面向大力开展发明创造的企业提供税收减免政策,采取知识产权可入股、员工持股等多种分配形式,以及打通专利权获得者业绩考核、职称评定激励机制等,全面推进广东这一知识产权大省到强省的跨越式发展。

  《决定》提出,广东计划用五年时间,力争把广东建成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知识产权强省。到2015年,《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量比2010年翻一番,争取累计培育国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100家、示范企业30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00家、示范企业300家。各类作品的著作权登记量年均增加15%,国内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00万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500件。建成高效的知识产权运用转化体系,专利实施率达到85%,版权兴业示范基地达到150个。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完成国家级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广东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全省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争取达到300家、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代办机构20家以上,建成特色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30个。

[时间:2012-04-19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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