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为何难以惠及民营出版业

出版税收

  “民营出版业应享受国有出版业同等的待遇。”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呼吁对出版业加大财税优惠政策扶持力度。在朱永新看来,尽管国家已给予民营出版业政策扶持,但与国营出版业无法相比,未享受到同等的“国民待遇”。

  民营出版业的税负情况究竟怎样?税收优惠政策为何没有惠及民营出版业?民营出版企业家对此又如何看待?问题究竟出在何处?

  多种税费导致压力巨大

  北京凤凰壹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壹力”)的业务范围贯通整个图书供应链,其财务总监李钰给记者举例演算了一本书所要缴纳的税款和支出的成本:假定一本书定价100元,按60元的价格批发,就需要计提销项税6.90元。制作过程中,成本费用的项目有纸张、印刷、装订、制版、稿费、编辑费、审稿、宣传费……这些项目中,只有一部分是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销项税的,稿费等都不能抵扣。

  “对于稿费等人工费用,超过800元的支出,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尽管说是代扣代缴,实际上羊毛出在羊身上,无形中就会推高费用的税前金额,最终还是由出版企业承担。”李钰表示。

  类似凤凰壹力这样的民营出版公司还要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一些地方性基金。记者了解到,即使向国外购买版权,同样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最终这些税费还是加到了图书的成本里。而另一个事实是,近几年,图书的定价总体上并未有所上升。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文化企业财务总监说出了自己的困惑:“企业的经营环境是复杂的,很多方面无法完全照搬规定执行,比如说一些零星的支出,如职工食堂在菜场买菜,完全无法取得税务发票,但是税法要求这样的支出不能税前列支,大大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高税负对凤凰壹力造成的压力还是比较大的。”李钰解释道,原因在于,成本项目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不能抵扣销项税的,使得增值税的税负偏高。尽管国家为了扶持图书出版业,对图书销售制定了13%的低税率,但是随着人工费用(包括版权)的逐年上涨,其占成本总额的比例不断提高,使得税负也越来越高。

  难以享受增值税返还优惠

  当前,我国的增值税税率分为3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图书、报纸、期刊适用增值税率13%。但对图书出版业来说,13%的税率仍然偏高,减负的呼声一直未停止。

  “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表现在国有出版业在转企改制后出版环节先征后返、基层新华书店销售环节先征后返,而对于民营书业没有先征后返的优惠。”北京双螺旋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阮中强表示。

  财税[2011]92号规定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以及中小学的学生课本等出版物可享受出版环节100%先征后退的优惠;按规定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图书和期刊以外的其他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财税[2011]92号是财税[2009]147号的延续,执行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以复旦大学为例,依据财税[2009]147号、[2011]92号后,该社每年可获得600万元的增值税返还。有了这些资金补充,增加了企业的经营实力。

  值得注意的是,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纳税人必须是具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具有相关出版物的出版许可证的出版单位(含以“租型”方式取得专有出版权进行出版物印刷发行的出版单位)。民营出版企业尚不在优惠范围内。

  朱永新建议,将增值税先征后返的范围扩大至发行、印刷及物资采购环节。“目前出版并没有对民营书业放开,国家应针对实际情况进行认真调研。如果正如朱永新所建议的那样,将返还范围扩大至发行、印刷及物资采购环节,整个链条上各个环节的压力减轻了,民营出版企业就能从中受惠。”阮中强说。

  所得税优惠期短、力度小

  为鼓励和帮助国有出版单位顺利转企改制,国办发[2008]114号、财税[2009]34号明确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税[2009]34号优惠期至2013年12月31日结束。记者了解到,自实施以来,效果明显,以人民文学出版社为例,2009年转企改制,正好赶上政策优惠期,近3年优惠税额合计3300万元,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其实国家政策针对转企改制之外的新办文化企业有过财税优惠支持。财税[2009]31号和财税[2005]2号明确规定,对2008年12月31日前新办的政府鼓励的文化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享受优惠的期限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

  李钰所在的凤凰壹力成立于2011年3月,超出了对新办文化企业的税收优惠时间,因此无缘享受税收优惠。此类优惠政策时间短、力度小,并没有减轻民营出版企业的负担,而且很多民营出版企业对政策并不敏感,抱着“靠政策不如靠自己”的想法在市场上打拼。阮中强指出,民营图书发行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负担相当重,建议在税收上能有一些减免,让图书发行企业能够良好发展,才有益于整个行业的发展。

[时间:2012-04-16  来源: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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