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宁夏吴忠市工商局利通一分局执法人员在对吴忠市利通区左营村的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该局现场依法查扣油印模具2套,硅铁塑料包装袋30条。
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在当事人公司住所旁的生产加工车间内,分别摆放有油印机,印刷用油印模具、缝纫机等设备,10名工人正在加工制作塑料包装袋。同时,在产品库房内还发现堆放印有“宁夏某化工有限公司”等字样及相关图案的硅铁塑料包装袋2份委托加工合同。现场,该公司负责人未能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规定,当场对其油印模具、硅铁塑料包装袋等物品进行暂扣。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时间:2012-03-20 来源:宁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