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纽约时报发表了一篇关于创新的文章《真正的创新》,我们看其中一段对于创新的阐述:
创新是一种新的重要产品或者流程,对我们的社会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可以让我们的工作生活更好或者更轻松,或者两者兼具。然而让人感到遗憾的是,如今创新一词完全被滥用了,我们几乎用它来描述任何东西。从一款智能手机的App到某个社交工具,甚至一个手机生态系统的发展蓝图都称作创新。事实上,这两者有着巨大的差别,一种创新只能产生少量的工作岗位和收入;而另一种,也就是贝尔实验室的Kelly以及其同事们不断强调的创新,不仅能创造出成千上万的就业机会,更重要的是创造了一个长期创造社会财富并造福人类福祉的平台。
我们将以上两种概念的混淆或者说合并,看起来正引领我们相信,一小部分追逐利润的企业家们所做出取悦消费者的一些产品与我们祖先所谓的创新竟然无甚差别。然而历史并不支持这种信念。贝尔实验室那些发明了激光、晶体管与太阳能电池的团队可并非为了获取收益,相反,他们想获得理解。也正是这种获取理解式的创新不仅创造出了新的产品,更开启了几个全新的、有利可图的时代。
就以上的观点,我们撇开那些诸如Intel、微软、苹果以及AT&T这样的大公司(它们都是从很小的创业团队开启的)不看,作者似乎将“工作”与“收入流”进行了混淆。比如说,我们很容易将Craigslist这样的网站当成一个“社交工具”并且仅仅创造了少量的工作机会,但是它却创造了这样一个平台:成千上万的买家和卖家通过这个平台进行着几十亿美元的收入流。我们能说它不是一种创新吗?如果非要坚持那种传统,我们或许只能说,是因特网正重塑我们的经济生活,让我们从提供大量工作机会的大企业逐渐转向提供大量收入流的大平台。看人类的发展历程,从曾经的小农独立经济体,经过工业化到工厂以至演变到今天的公司企业,将人们重新从个体引向集体。如今各种平台、自由职业的兴起,似乎正在让我们回到从前的个体时代。
创新真的只能是一种兴趣或者一种精神追求?创新真的不能有功利心?创新的定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改变吗?也许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过我始终相信,只要能促进社会进步、正确创造“财富”,都应该值得鼓励!
[时间:2012-02-27 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