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出台新政支持数字出版文化产业

国家工商总局文化产业数字出版

  ◆允许转制文化企业使用原事业单位名称

  ◆促进以知识产权出资,鼓励数字出版等新兴产业发展

  ◆支持有实力非公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发展

  据新华社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出台文件,对优化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支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制定若干具体政策。

  根据这份文件,工商部门将鼓励文化产业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体现行业特点,允许使用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允许其使用原事业单位名称或者符合企业名称登记规定的其他名称。

  这份文件指出,工商部门将认真办理涉及文化企业的股权出质登记,为文化企业以股权作为担保进行贷款融资提供保障。同时,工商部门将支持和鼓励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文化企业以知识产权出资,大力培育新兴文化产业市场主体。

  工商部门还将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外资进入文化产业的有关规定,对外商投资文化领域鼓励类项目及在华进行文化科技研发、服务外包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能够体现其功能特点的文字表述。

  这份文件规定,工商部门将在国家许可范围内,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支持有实力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发展。

  根据文件规定,工商部门还将建设“国家经济户籍库”,加强文化产业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整理,推进文化产业企业信息内联应用和部门共享。

  据悉,目前全国共登记文化企业111.36万户。国家广告产业园区试点工作首批已在7个省市确定了9家试点单位,落实中央财政支持资金3亿元。

[时间:2012-02-02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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