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非法报刊 规范报刊市场

  为贯彻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新闻出版总署《2005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巩固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成果,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进一步规范全省报刊出版发行市场,促进我省报刊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省新闻出版局、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了《非法报刊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非法报刊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是:

  1、查缴政治性非法报刊,特别是传播政治谣言、制造思想混乱、破坏社会稳定的报刊;

  2、取缔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和假冒合法报刊刊号在省内非法出版的报刊;

  3、取缔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非出版单位擅自出版的报刊,如报型的“工作简报”、“通讯”、网络资料和县(市)广播电视节目报等;

  4、查处报刊社出版不随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报刊发行、单独定价和发行的各类“专版”、“专刊”、“周刊”;

  5、查处非法报刊的印刷经营活动;

  6、查处非法报刊的发行、销售活动。本次专项治理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严肃查处非法报刊的出版、印刷、发行、销售活动,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省新闻出版局和“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举报和监督电话(025—83317485、83374795),并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报刊管理不善、非法报刊问题严重、专项治理工作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及时予以通报。

[时间:2005-05-18  作者:新华报业网  来源: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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