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印刷学院校友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印刷学院校友会会员分布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 本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采取个人自愿、各单位民主推荐、充分协商、单位确定的办法产生。在年龄结构上兼顾老中青;名额分配上兼顾各专业;按照有关规定在地域上以北京为主。
本次会员代表大会的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在确定会员代表的基础上,根据校友会工作需要,由筹委会与各二级学院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会员代表充分协商产生。
二、 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采取举手表决方式等额选举,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进行排列。
常务理事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选举采取举手表决方式等额选举,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监事长采取举手表决方式等额选举,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候选人须获得半数以上同意方能当选。如当选人数不足以应选人数,以实际当选人数为准,不再进行补选。
三、 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有选举全。代表对候选人,可以举手赞成,不赞成或弃权可以不举手。
四、本《选举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时间:2012-01-09 作者:北京印刷学院 来源:必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