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刷学院校友会理事及监事会选举办法

北京印刷学院校友会北京

  根据《北京印刷学院校友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印刷学院校友会会员分布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 本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采取个人自愿、各单位民主推荐、充分协商、单位确定的办法产生。在年龄结构上兼顾老中青;名额分配上兼顾各专业;按照有关规定在地域上以北京为主。

  本次会员代表大会的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在确定会员代表的基础上,根据校友会工作需要,由筹委会与各二级学院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会员代表充分协商产生。

  二、 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采取举手表决方式等额选举,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进行排列。

  常务理事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选举采取举手表决方式等额选举,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监事长采取举手表决方式等额选举,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候选人须获得半数以上同意方能当选。如当选人数不足以应选人数,以实际当选人数为准,不再进行补选。

  三、 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有选举全。代表对候选人,可以举手赞成,不赞成或弃权可以不举手。

  四、本《选举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时间:2012-01-09  作者:北京印刷学院  来源:必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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