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得新之全资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收到了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为2011年8月2日,有效期为三年。
康得菲尔现按25%的所得税税率预缴。根据有关规定,康得菲尔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三年内(即2011年、2012年、2013年)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将有助于降低康得菲尔税负。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事宜。
经测算,在享受上述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后,公司预计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在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业绩预计范围内,即比上年同期的增幅范围为80%至110%。
[时间:2011-12-30 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