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余姚市财政地税局组织全市金融机构相关人员举行印花税新政策讲解会,全面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免征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为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此举将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对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提供实质性帮助。除此之外,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将陆续出台落实。
据测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将惠及余姚市6.5万户纳税人,预计可减免税款3000余万元。
[时间:2011-11-04 来源:《余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