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印协征集职业大典印刷行业修订建议

中国印协印刷行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5号) 和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做好2011年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3号)精神和要求,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委托中国印刷技术协会于近期就印刷职业工种描述信息,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在全国印刷行业开展征集修订建议工作(以下简称修订建议)。

  一、修订建议目的

  《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以下简称《大典》)是我国人力资源的一件大事,是关系国家各类职业规范与发展的重要组成,是时代发展一项重要工作。一般情况下每十年修订一次,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增职业与完善职业内容更需要科学的修订。通过此次修订工作,将全面掌握印刷行业职业发展现状,为修订99版大典,印刷行业职业有关内容提供建议,为实现印刷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以及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奠定基础。

  二、修订建议时间

  2011年10月20日至2011年11月15日。

  三、修订建议任务

  (一)调查并收集平版制版工、凸版制版工、凹版制版工、孔版制版工、平版印刷工、凸版印刷工、凹版印刷工、孔版印刷工、木刻版水印印制工、珂罗版印制工、盲文印制工、装订工、印品整饰工等13个《大典》已有印刷行业特有职业描述信息修订建议。

  (二)调查并收集拟新增组合式卷筒纸印刷机操作工、数字印刷工5个印刷行业职业描述信息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各接函单位要充分认识修订建议工作对于修订《大典》以及促进印刷行业人力资源科学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抽调精干人员参与专门修订建议。

  (二)附件中《意见征求表》压缩包中内容为99版大典原文及修订意见填写表格;《职业大典(印刷)修改意见讨论稿》压缩包中内容为修订参考内容;新增工种组合式卷筒纸印刷机操作工、数字印刷工等五项工种修订意见,请在《职业大典(印刷)修改意见讨论稿》压缩包的新增工种文件夹中,在此五项表格中直接用红色字体填写修订意见。

  (三)修订建议工作要科学合理地选择修订建议对象,有效组织本职业从业者、单位对象、基层主管、人力资源主管及相关专家修订建议,规范、独立填写有关表格和问卷,确保采集信息的真实性。在帮助修订建议对象填写时,应按照修订建议对象的意愿,如实填写。

  (四)修订建议工作要及时汇总、统计、分析修订建议信息,对《大典》13个已有和拟新增组合式卷筒纸印刷机操作工、数字印刷工等5个印刷行业职业描述信息提出建议,并形成相应的修订建议文本。

  详情可登陆有关附件可以从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官方网站了解。

[时间:2011-11-01  来源:慧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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