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印刷企业产值构成中的非主营业务

印刷 非主营业务

  在2011年百强印刷企业统计2010年度资料中,分析了当前一些企业的产值构成,或许对我们清醒地认识我国印刷业发展的真实情况会有帮助。出于商业保密的原因,在下面的分析中也是更多地通过百分比来说明问题。

  某些集团型企业以印刷为主体,同时涉足印刷物资销售、房产、印刷以外的工业品生产和其他零星产业,所有的产值并表上报,在百强排行榜上反映的数据也是集团所有产业一年的劳动成果,专家手上的资料与百强榜上公布的数据其差距为1.8%,可以认为大致能正确地反映该企业2010年的整体运营状况。在该企业的全部产值中,印刷企业的产值占到总量的47.37%,加上与印刷有关联的材料销售,其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是50.35%。换言之,对该企业集团来说,非主营业务收入要占到总收入的49.65%。

  此例并不是说印刷企业不能涉足其他业务范畴,为了应对风险,企业应该在多元渠道上发展,以增加企业的稳定性。问题是,笼统地把非主营业务收入一股脑儿地都计入印刷板块,容易对中国印刷业发展的速度产生误导,让那些对印刷业现状不甚了了的对象,那些望数生义的对象产生不切实际的联想。显然,剔除了非主营业务收入后的情况肯定不及眼下这些数据来得辉煌。

  某些企业集团用2010年的销售情况与2009年作同口径做比较,其产值增速为16.4%,但印刷板块的产值增速仅为11.04%。这说明,在该企业中,非印刷业的收入增长要大于主业的增长。如果说,产值只是从一个角度反映出印刷业的经营状况,利润对企业来说更为重要,那该企业的利润状况又究竟如何呢?作为分析标本的该百强企业,他们的平均销售利润率是4.99%,而印刷板块的平均销售利率仅为1.25%。

  也就是说,某些公司属于非主营收入的房产,2010年销售占全公司销售的40.75%,但利润却要占到公司利润的75.19%。换言之,其主业服务于印刷的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在房产收益,而绝非印刷。或许这样的单位的情况未必能代表全国同行,在业内也确有经营得更为理想的单位,但这样的单位的情况肯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时间:2011-09-29  作者:潘晓东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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