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印刷业规定》10月1日起施行

印刷业湖南

  2011年9月23日从湖南省新闻出版局获悉,湖南省新闻出版史上第一部地方法规《湖南省印刷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即将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此举标志湖南省新闻出版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全省印刷业步入规范有序发展新里程。

  该《规定》明确了湖南省印刷业发展重点,鼓励发展数字等高新技术印刷,重点发展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进一步放开印刷业市场准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印刷业、鼓励外商投资印刷业;明确规定印刷业享受文化产业相关扶持政策。

  据湖南省新闻出版局介绍,为促进印刷产业健康发展,湖南省从2008年开始启动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支持22个印刷重大产业项目发展。省级出版行政部门下放部分行政许可职能,全省80%以上的印刷行政许可权限下放到县、区一级。

  据统计,2010年全省印刷工业实现总产值182亿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速超过25%。培育了长沙黄花印刷产业基地等4个省级印刷业示范基地,以及湖南天闻新华印务有限公司等11家省级印刷示范企业。

  根据全省印刷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全省将重点培育发展5至7家各具特色、技术先进的印刷工业园;扶持年工业总产值10亿元以上的印刷企业3至5家,年工业总产值1至10亿元的印刷企业15家左右;预计到2015年末,全省实现印刷工业年总产值达到350亿元。

[时间:2011-09-27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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