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精神,内蒙古新闻出版局今起制定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实施方案。
与此同时,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还成立了以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红岩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开设社会监督电话:0471-4167330(印刷发行处)、0471-4167308(监察室)。
记者了解到,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全面开展清理检查的要求,各盟市新闻出版局和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各职能部门将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清理检查专项行动。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要求,各盟市新闻出版局和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各职能部门要在检查整改的基础上,将日常监管工作制度化,形成规范、科学的管理章程、制度办法、工作程序,与清理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一并于9月25日前报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于本阶段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察,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性测评,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和部门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时间:2011-09-26 作者:李爱平 来源:内蒙古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