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be西部维权,数码公司败诉仍喊冤

  日前,拖了近一年的“西部软件盗版第一案”一审结果出来,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判成都汉湘文化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湘公司)删除非法复制的美国奥多比(Adobe)公司软件,并且赔偿奥多比公司经济损失29.09万元及合理开支5320元。

  这是一件普通的软件侵权案件,但被告似乎很不服气。

  汉湘公司是一家台湾公司,在当地公司规模并不大,所以这次事件也没有引起当地媒体的注意。当初,汉湘公司的台湾老板想在成都做广告方面的数码印刷业务,但筹集资金后一直没有把营业许可办下来。那时的公司只有一两台计算机,Adobe软件的销售人员闻风而至,汉湘公司的原总经理汤小焰介绍,当时觉得要用就买了一套。

  在等待营业执照审批期间,汉湘公司购买了一批计算机,大概20多台左右。购买机器时,汉湘公司要求装上了广告公司常用的软件,其中包括Adobe公司的产品。汤小焰后来说:当时的想法就是,“电脑不装软件用不了谁买啊,说是广告公司他们自己就把软件装全了。”

  这个时候,做数码的执照仍然没有办下来,但Adobe的代理商来了,要求汉湘公司购买正版软件。汉湘公司和代理商商量,办下来执照再谈买软件的事。汤小焰解释,因为对外商来说印刷方面的营业执照很难,如果办不下来买了也没有什么用。但Adobe的代理商态度强硬。汤小焰说,“这些人的态度很差,各地的代理都有,都想让你买它的软件,但是不管你执照办不办下来,必须立马就买。”

  双方谈判破裂。这个时期汉湘公司几乎处于关闭状态。2003年5月16日,成都金牛区工商局在汉湘公司处检查到该公司22台计算机硬盘中安装了奥多比公司的系列盗版软件,共计56套,价值人民币290900元。

  03年7月份时汉湘公司基本已经处于关门状态,盗版的事情或许也就不了了之了。但这期间汉湘公司发生的一件事对后来的案件产生了重要影响。汤小焰介绍,由于印刷牌照没有希望,汉湘公司一个股东的弟弟是做软件的,所以汉湘公司就把牌照换成了软件业务。

  在双方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奥多比公司将汉湘公司告上了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04年4月28日开始受理此案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并于2004年8月20日、2005年1月5日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汉湘公司辨称,自己公司有部分计算机安装的Adobe系列软件是购买的,是否是盗版软件不清楚,属于不知道同时没有合理理由知道使用的是盗版软件;并且自己安装这些软件后并未使用其开展相应的业务,不属于商业性使用软件,原告奥多比公司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是没有依据的。

  针对以上争议,法院知识产权庭进行深入分析之后认为,被告汉湘公司在金牛工商局接受调查时承认购买盗版的事实,并且被告经营范围中明确包含了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产品开发的内容,应当具有专业能力,知晓正版软件的价格,因此汉湘公司不属于善意的侵权复制品持有人,其上述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汤小焰却反驳说,公司购买盗版软件时并不是做软件业务的,所以感到很委屈。汤小焰认为,通过这个案子,他的确对版权有了很大认识,但是他还是对盗版的事情有自己的看法。

  首先,他认为专业软件价格太高。“现在生意不好做,一个是5000多块的正版,一个是几块钱的盗版。大家都在用盗版,你会乖乖用正版?“,汤小焰还抱怨,听说美国的价格比国内的便宜。”其次,以后用不着的软件不管正版、盗版都不会装了,这次是个教训。但是他认为这种案子影响不了用户对盗版软件的使用。

  汤小焰表示,对于盗版来说,微软的办公软件和操作系统价格还可以接受,而且通用软件盗版很不稳定,微软公司的态度还不错,他的公司都用的都是正版。

  但是他奇怪,专业软件正版的和盗版的质量一样好,所以他认为在低价和质量的诱惑下,很多用户会青睐使用盗版的

[时间:2005-04-05  作者:天极网  来源:天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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