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五年内“贴息输血”50亿

贴息战略性新兴产业

  广东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有专项“贴息输血”!7月27日获悉,广东近期设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定于2011年-2015年五年内统筹安排50亿元,通过政银企合作贷款贴息的方式,对获得合作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项目所实际支付的利息给予补助。

  据介绍,专项资金按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贷款期限确定资金支持额度,主要包括三类:

  一是对1年以下(含1年)的短期贷款,贴息补助按照以同期国家基准利率计算的当年贷款利息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其中,半年以内(含半年)贷款按实际发生额的80%进行贴息,9个月以内(含9个月)贷款按实际发生额的70%进行贴息,9个月至1年期贷款按实际发生额的60%进行贴息。单个企业项目贷款金额合计应不低于1000万元,贷款金额在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下同)以内的,按实际贷款额计算,贷款金额超过50000万元的,按50000万元计算。

  二是1-2年(含2年)的中长期贷款,贴息补助按照以同期国家基准利率计算的当年贷款利息实际发生额的60%分2年补助给企业。单个企业项目贷款金额合计不低于900万元,贷款金额在40000万元以内的,按实际贷款额计算;贷款金额超过40000万元的,按40000万元计算。

  三是对2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补助资金从实际发生利息当年起以2年期为限,按照以同期国家基准利率计算的当年贷款利息实际发生额的60%分2年补助给企业。单个企业贷款金额合计应不低于800万元,贷款金额在30000万元以内的,按实际贷款额计算;贷款金额超过30000万元的,按30000万元计算。

  为保证这笔巨额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关部门决定,合作金融机构和财政资金扶持对象的选定,将引入“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竞争性机制,通过竞争性方式择优遴选。

  据了解,扶持企业(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属于广东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目录及布局的行业或领域;依法在省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产业化须在广东省境内。

[时间:2011-08-01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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