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明:贪污印刷费及稿费受制裁

出版社

  犯罪嫌疑人高民是出版社“老资格”的编辑了。在出版社里,他虽然官居出版社副总编辑兼编辑三室主任,但为人却非常低调,是一个处世平和、和蔼可亲、不显山不露水的老知识分子形象。第一次他给我的印象是:60岁的人,一头斑白的头发,走路说话缓慢平静,颇有些大学老教授的风范。让我印象最深的细节是,手里提着个上面印着“泰山旅游”字样的尼龙袋。而这个细节却差点让我产生了误判。当时案件并没有直接涉及到他。

  后来在对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柴芳蓉的办公室进行搜查时,我再次见到了高民。因为高民和柴芳蓉在同一间办公室办公,所以高民目睹了整个搜查过程。我发现:当我们搜查柴芳蓉的办公室时,高民脸色惨白,神情很不自然。虽然是突击搜查,由于没有心理准备,任何人难免会有些紧张。可是高民的紧张也未免太过了。因为我捕捉到了第二个细节:高民的手竟然在颤抖!

  出版社的案件有它自身的特点:按照出版社规定的书籍出版流程,出版社与印刷厂之间必须要签订严格、清晰的合同,而且合同中要包括委印单等重要文件。出版社与印刷厂之间的费用结算以及销售书款的回收,最终都要依据委印单来进行。但是,当询问高民委印单一事的时候,高民却说,所有的委印单都被他扔掉了!理由是他认为委印单与自己的职责无关。这样的理由显然是欲盖弥彰的谎言。

  我们决定先不从书款突破高民,而是从一笔稿费的账目入手。这笔6万元的稿费是办案组在清查出版社账目时发现的虚报款项。柴芳蓉和高民以稿费的名义从出版社支取了6万元的现金,经我们调查,这6万元都被他们两人平分了。

  时机既已成熟,不可延误战机。在对高民采取措施之前,我们先是让出版社的纪检部门与高民谈了一次话。一是再给予高民一个坦白交代的机会;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争取调查取证的时间。但是高民仍然一如既往,守口如瓶。可以说,那天我十分失望。可就在那天谈话结束的时候,一个我从未想到的细节出现了:当离开纪检办公室的时候,高民却留下了自己的茶杯,纪检部门的同志提醒他带走。他却说“放在这吧,拿来拿去麻烦”。这个细节让我很兴奋,我感觉到大鱼就要浮出水面了。

  在此后的调查中,高民表示:自己所有的收入都是合法的。我问及他的一笔6万元款项的来源时,高民一口咬定是跟他弟弟借的。当调查人员对高民弟弟高某进行核查时,高某的口径竟与高民毫无二致。显然这是高民在事前就做好了具体安排。

  就在我们突审高民的当天下午,在河南的调查组传来消息,证实了柴芳蓉、高民用假发票结算书款的事实。高民的犯罪事实此时已经昭然若揭,这也更加坚定了我们让高民能够认罪服法的信心。这时,又一个好消息传来,高民的弟弟在办案组的教育下,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主动向办案组承认了替哥哥高民作6万元现金假证的事情,否认了高民向自己借款一说。

  老谋深算的高民面对“白条”和“复写纸”的时候,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他看见这些证据后,长叹一声,老泪横流,所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完了!”

  有一点他也许没想到,毁了他的就是细节。俗话说,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做过的事情,总会留下痕迹,而这一切都是你掩饰不了的。正是高民身上流露出的那些细节,坚定了我对突破案件的信心。

[时间:2011-06-30  作者:梁月明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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