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金融支持印刷出版等文化产业

江西赣州金融印刷出版文化产业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力度,促进文化产业与金融业对接,推动全市文化产业跨越发展,近日,赣州市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九部委出台的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

  充分满足文化产业发展有效信贷需求

  《实施意见》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明确支持辖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合作方向和规划,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全面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文化产业多元化发展的信贷需求。

  以支持重点文化产业、重大文化项目为切入点,增强金融支持的辐射效应。金融业要围绕赣州市建立区域性新闻传媒、影视制作、印刷出版、文化旅游、演艺、会展、创意等中心,着力扶持报刊传媒业、影视制作业、印刷出版业、演艺娱乐业、广告会展业、文化旅游业、创意动漫业、艺术培训业等重点产业发展,特别是要突出重大文化项目的带动效应。

  同时,赣州市金融业要大力支持推进“文化+旅游”发展模式的资金需求,扶持发展演艺娱乐业,突出赣州特色,重点打好红色、客家、宋城、生态四张演艺牌,精心打造能吸引游客的高品质演艺节目。

  创新适应文化产业发展的信贷管理制度

  《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倾斜文化产业信贷资源配置,将文化产业纳入信贷投向鼓励类行业,在项目准入和资金规模配置上加大支持倾斜力度。

  金融机构要建立专门针对文化产业金融服务的考评体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业务考评程序和考核方法,将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和积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相结合,建立正向激励机制。

  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的基础上,金融机构要根据不同文化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监管要求的灵活的差别化定价机制,以完善利率定价和还款机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根据不同文化产业特点,各金融机构要通过加强员工培训或在审贷委员会中吸收熟悉文化产业特点及发展规律的专家等多种形式,设立专家团队和专业营销团队,主动向文化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此外,《实施意见》还针对加大信贷投放、引导资金支持、培育发展保险市场以及完善授信模式等相关配套服务方面对金融机构提出了要求,多层次多角度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从总体上看,目前赣州市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仍然欠发达,普遍存在文化企业规模小、有形资产少、无形资产多、抵押担保品不足、无形资产价值不易确定等问题。《实施意见》的出台,把全市金融业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促进赣州市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同时,构建起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多层次立体化的金融支持体系,实现文化产业与金融业互利双赢。

[时间:2011-06-24  作者:佚名  来源:赣州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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