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下午,新闻出版总署与越南信息与传媒部签署新闻出版合作谅解备忘录,正在越南访问的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与越南信息传媒部副部长杜贵尹代表双方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信息传媒部关于新闻出版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在多方面加强合作,包括相互交换两国新闻出版政策法规和产业发展最新信息,为制定新闻出版政策法规和技术发展相互提供咨询支持和技术帮助,相互提供涉及新闻出版版权及侵权等方面的专业支持和信息交换,加强在新闻出版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加强新闻出版领域多层次互访等方面的合作。
为落实上述内容,备忘录还进一步提出8个具体条款,如双方隔年互派5人记者代表团赴对方国家进行为期10天的访问,并在本国的广播和报纸上发表消息和文章,介绍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鼓励相互参加对方国家举办的国际性书展和其他出版物展览,免费为对方提供2-3个展位,并派代表团参展;推动双方中央和地方新闻出版机构之间建立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鼓励上述机构建立直接联系,进行互访,开展专业交流;在双方共同作为成员国参加的地区性和国际性组织举办的新闻出版活动中,开展合作并积极参加有关活动等。上述内容有效期至2015年。
李东东说,中越两国在新闻出版法律制度领域合作的基础深厚,可供交流的内容非常丰富,在某些技术性制度设计层面,完全可以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备忘录的签署,必将推动中国出版企业与越南新闻出版界开展深度战略合作,促进两国新闻出版业的进一步发展,共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市场。她希望越南信息传媒部与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在更多领域、更广泛层次加强交流与合作,创新合作模式,建立灵活机制,共同推动两国出版市场的繁荣与发展。杜贵尹对此深表赞同,他希望两国业界加强交流合作,共同促进新闻出版产业发展。
[时间:2011-06-13 来源:新闻出版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