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辽宁省国税系统在全面实现货物类项目应采尽采的基础上,填补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采购的空白,积极扩大政府采购规模。
截至2010年年底,该省国税局已完成普通发票、税收票证、机关印刷、机动车加油保险、机关物业管理等多个服务类项目的采购,并将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统计显示,“十一五”期间,该省国税系统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0980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99493万元,节资率达9.02%。
据了解,2010年该省国税局积极推进普通发票定点印制项目采购工作,克服重重阻力,规范组织、公正评审,最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了6家实力强、资质佳的印制企业,负责定点承印全系统的普通发票,实现了普通发票的省级集中管理。
同时,为切实规范工程类项目的招投标管理,该省国税局研究制定了基建工程招投标分级审批的管理办法。规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凡达到限额标准的必须实施政府采购,凡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时间:2011-05-30 作者:袁瑞娟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